新特能源(01799)发布公告,于2021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认购方特变电工及晶龙科技发行不超过1.77亿股内资股的方案。
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已收到特变电工及晶龙科技分别签署的意向函,在满足公众持股量规定为前提下,特变电工及晶龙科技均同意分别认购内资股发行事项项下将予发行的不超过1.67亿股股份及不超过1亿股股份。
公告称,为抓住全球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集团多晶硅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案,批准公司实施建设10万吨多晶硅项目。为减少10万吨多晶硅项目融资压力,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拟透过向内蒙古新特注资的方式,将内资股发行事项所得款项用于10万吨多晶硅项目建设。
据悉,10万吨多晶硅项目建设计划于2021年第二季度动工,建设预计为期18个月。10万吨多晶硅项目完成后生产的多晶硅产品质量将全部达到电子级,可以满足N型硅片生产的需求;且集团多晶硅总产能将达到18万至20万吨╱年。可通过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规模化生产等进一步降低多晶硅的生产成本,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近三年,集团每年开发建设的光伏、风电项目规模约1.5–2GW,未来随着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持续向好,集团装机规模将不断扩大。新疆新能源为公司附属公司,其专门从事集团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及运营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疆新能源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已达73.70%,制约了集团进一步发展。
此外,为了扩大集团的经营规模,提升其竞争优势,集团银行借款规模不断增大。大量的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也导致了集团负债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融资空间有限,限制了集团进一步获取债务融资的能力,不利于集团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因此,由发行事项募集的款项将为10万吨多晶硅项目建设提供资本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集团获得债务融资的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