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合南方区域五省区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南方区域内首次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标志着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进入实质性阶段。本次交易标的是风光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由贵州电网公司作为卖方,与广东售电公司通过协商和挂牌交易方式自主确定成交量及价格。
交易当日,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电网能源投资公司、广州智慧用电与城市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与贵州电网公司通过挂牌交易方式共计成交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凭证2716个,折合271.6万千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均价凭证8.43元/个。
随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勉荣为首批参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的售电公司颁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证书,为市场主体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提供证明依据。
加快推进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建设,是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一项重要关键举措。
为做好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建设,在国家部委、南方电网公司和五省区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合牵头五省区电力交易中心印发统一的交易基本规则,统一建设开发交易系统,实现了平台统一建设运营、主体统一注册服务、数据统一核算监测、凭证统一编码核发,消纳量交易过程将实现省间和省内交易的同期开市、同步交易、即时成交、即时结算。同时组织了多轮次的宣贯培训和模拟交易测试,详细介绍了政策机制、交易规则和交易系统,帮助主体熟悉交易规则和系统操作。
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纷纷表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品种的出台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的一项创新举措,为自愿消费绿色电力的市场主体提供了新的市场交易渠道,有利于帮助企业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进一步优化电力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