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安全、节俭、绿色祭扫新风,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节日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清明祭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带头遵规守纪,自觉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款物;严禁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干部职工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遵规守纪的执行者。纪检干部要严守“清明”节点,强化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