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分散式风电:单体规模≤50MW,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一模式,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需安装逆功率装置,采用技术措施控制反送电。
分布式光伏:单体规模≤6MW,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
根据《通知》,正式文件及附表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
通知原文件如下所示:
文件图片来源: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