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协鑫新能源(0451.HK)发布公告:其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与北京联合荣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订立光伏电站购股协议,出售1座总并网容量为约50兆瓦的已营运光伏电站的99.2%股权。
本次交易的现金所得款项净额为约人民币2.02亿元,协鑫新能源拟将有关款项用于偿还其债务。同时,交易完成后,由于已出售的光伏电站的溢利、亏损以及资产及负债将不再纳入综合财务报表,协鑫新能源的负债将下降约人民币3.92亿元,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0.2%,有效降低财务风险。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中,协鑫新能源通过电站资产出售可实现利润收益4,603.49万元,股权溢价(股权对价/净资产)约为127%,回款溢价(股权对价+往来款+应付股利/净资产+往来款+应付股利)约为128%。
北京联合荣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686.HK)间接全资拥有,后者是一家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太阳能发电站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发展、投资、营运及管理。北京能源国际在其本次交易公告中称,公司一直在物色合适的投资机会,收购前景良好且具备潜力可带来稳定回报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这与协鑫新能源轻资产转型升级的发展策略形成战略互补。协鑫新能源作为曾经发展速度最快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之一,依靠强大的科研能力、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积淀,持有优质电站资产,这是双方合作的坚实基础。
北京国际能源公告称,此次收购事项将拓展其于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业务规模,为本公司股东赚取更大回报。交易完成后,协鑫新能源与北京联合荣邦将进一步探索其他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协鑫新能源现有的光伏电站。双方正积极推进其他批次光伏电站出售事项,并计划在不久的将来能达成及落实签署更多出售光伏电站协议。
协鑫新能源于短期内再次与战略投资者达成光伏电站购股协定,可见公司大力发展电站出表业务的决心,也显示其以更坚定的步伐推进轻资产战略转型,把握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机遇。据统计,2020年初至今,协鑫新能源已公布出售资产累计约1,568兆瓦,总回收现金流约人民币61.1亿元,可使企业资产负债率降低约5%。
另据协鑫新能源与保利协鑫联合公告,莫继才先生因个人事业发展变更,辞任协鑫新能源执行董事及总裁一职,刘根钰先生将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副主席,同时,执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朱钰峰先生将兼任总裁,均自2020年12月7日起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