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光伏项目暂不参加青海调峰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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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西爪哇省佩尔蒂维·莱斯塔里工业园36兆瓦地面光伏项目近日通过竣工验收,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正式进入质保期。该项目由中国电建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是印尼首个为数据中心提供绿色电力的太阳能项目,位于卡拉旺工业园区东北角。工程采用720瓦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组件与33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配套固定支架及外送线路、对侧改造等全套设施。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2万吨,相当于种植23万棵树;所发电力将专供园区DISM国家数据中心使用。项目不仅助力优化西爪哇区域能源结构,也为印尼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23%的国家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是“光伏+工业”融合发展的标志性工程。(199字)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本文介绍青海海南州塔拉滩地区以光伏产业推动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曾为荒漠化率高达98.5%的高寒荒漠,当地通过大规模铺设光伏阵列形成防风遮阳屏障,结合草方格固沙、乡土苗木种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率提升至80%以上。针对板下杂草影响发电与防火安全的问题,创新推行“牧光互补”模式,引入羊群除草并实现粪便还田,辅以电子耳标等数字化手段科学管理“光伏羊”,降低运维成本,带动牧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海南州出台清洁能源产业条例,统筹风光水储开发,促进光伏治沙、绿色算力与特色农牧业融合,并建立收益反哺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形成生态、能源、民生协同发展格局。数据显示,全国现存光伏相关企业超132.7万家,近年注册量持续增长,粤苏鲁三省集聚度最高。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3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6日成功并网,系该省首个依托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的光伏项目。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施工环境严苛、工期紧张,水电四局通过科学统筹与精细化管理,克服土建、安装、调试等多重难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工程采用“板上发电、板下修复”模式,兼顾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开发,共布置10个3兆瓦发电方阵,配套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及35千伏集电与外送系统,接入默勒110千伏变电站实现统一消纳。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800万千瓦时,年产值约750万元,将助力海北州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就业与产业协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199字)
文章介绍了电管家集团为应对第9号台风“巴威”所采取的系列防汛保电举措。面对台风可能影响东南沿海并深入内陆、波及长江中下游及华北黄淮地区的气象形势,集团迅速启动区域防台防汛专项预案,统筹上海、福建、江苏、安徽等地电力项目。秉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开展全域隐患排查:针对光伏项目强化组件加固与排水疏通;对储能项目重点检查密封性、温控及消防系统;在建工程及时停工避险、加固设施;同步联合客户对代运维资产和托管站点开展防水防风巡查。集团实行24小时值守,配齐应急物资与发电设备,落实限时整改、“零报告”等机制,构建起“提前排查—全程值守—快速响应—闭环管控”的防汛保电体系,全力保障人员、资产与供电安全。(198字)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本文介绍了2024年前5个月青海省光伏产品出口大幅增长的情况:累计出口额达2.8亿元,同比增长283.5%。这一增长得益于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数据中心建设提速带动绿色电力需求上升等外部机遇,以及青海依托丰富清洁能源资源和日趋完善的光伏产业链所形成的竞争优势。文中以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例,展现企业生产繁忙、出口订单持续增加的现状,并强调西宁海关通过“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推行预约通关与提前申报等举措,切实提升出口便利化水平,助力光伏企业高效对接国际市场。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6月28日,莱德宝太阳能科技(德令哈)有限公司在青海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热)产业园区正式启动源网荷储一体化500MW光伏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4.82亿元,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青海莱德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联合建设,旨在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达8.75亿度。此前,中节能太阳能作为招标人已于6月23日发布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明确项目计划于2026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总工期为5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