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贡献权重35%+!榆林市就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征求意见

来源:榆林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0-11-16 09:55:12

11月13日,陕西榆林市发改委下发《榆林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适用于榆林市行政区划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光热等项目建设管理。

公告要求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全文如下:

关于《榆林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榆林市发改委草拟了《榆林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2月12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建业大道同心楼511室

电子邮件:331039446@qq.com

联系人:贺云鹏0912-3232699

附件:榆林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榆林市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榆林能源革命示范区建设,规范新能源项目开发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行政区划内所有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和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光热等项目建设管理。

第三条 为强化规划引导、严守生态红线、做好消纳保障,由市发改委编制《榆林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县市区、园区不再编制新能源发展相关规划,《规划》区域外禁止开发新能源项目。

第四条 鼓励居民、工商业、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工业园区、油田矿井等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能替代;鼓励已建成光伏项目在不增加用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发电效率,超出原备案容量部分按新建项目对待,优先申报。

第二章资源配置

第五条 市发改委统一组织配置新能源资源,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配合。市发改委可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资源配置及项目开发业主优选工作。

第六条 按照统筹平衡、有序开发的原则,适时分批次提出全市“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场址、规模、时序、方式及有关技术要求,同时落实项目用地、接入条件。

第七条 每个项目的开发业主将通过竞争配置方式公开选择,综合评分高的新能源开发企业获得项目开发资格。

第八条 竞争配置程序

1.发布方案。市发改委根据《规划》和发展需要适时发布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流程、申报具体要求、评分方式与标准等相关信息。

2.报名申请。新能源项目,由意向投资主体向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经初审后转报市发改委。跨县区项目或被市发改委列为示范项目的,由意向投资主体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县市区发改科技局、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通过评审优选各项目开发业主。

4.结果公布。市发改委以正式文件公布新能源项目业主优选结果。

第九条 竞争配置完成后,各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竞争配置要求和所申报的实施方案开展前期工作。

第十条 项目业主优选因素主要包括:投资主体能力(包括履约能力:在榆林投资的其他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是否出现过倒卖项目现象、水保环保和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到位等)、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先进性、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投资主体或所属企业对地方的贡献等方面。其中,对地方贡献作为重要条件,权重不低于35%,项目实施方案及技术先进性权重不低于25%。

第三章项目用地

第十一条 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含光热项目)建设中:风机用地,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厂区内外永久性道路用地,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库房等附属设施用地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光伏发电(含光热项目)项目列阵用地按照临时用地管理。新能源项目用地按照《榆林市重大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0〕16 号)予以优先保障。

第十二条 为保障生态发展和土地集约高效利用,鼓励光伏项目以复合用地模式进行建设。农光互补、林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关于规范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33号)相关规定;其他生态恢复、矿区生态治理等使用未利用地的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成立县级新能源项目开发平台公司,负责光伏项目土地租赁,待光伏项目开发业主确定后,提供给开发业主有偿使用。

第十四条 光伏项目使用村集体或村民所有土地的,项目业主与县级平台公司、项目所在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三方协议,并一次性将租地资金全部支付给村委会。

第十五条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发布光伏发电项目租地指导价格,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亩/年。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规划》及国家和陕西省每年新能源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榆林新能源电力消纳情况,由市发改委公布每个已确定开发业主的项目当年度具体开发规模,作为当年度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上报省发改委(能源局)。

第十七条 所有确定开发业主的项目上报建设计划时,需提供土地租赁协议(合同)及租金全额支付证明,不再提供国土、林业、多规合一、电网接入等初步意见,以《规划》替代各类初步意见。

第十八条 光伏项目申报成功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备案后,须在18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

第十九条 风电项目申报成功后,须在12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核准后,须在24个月内全容量建成并网。

第二十条 在核准(备案)有效期内未开工的,取消核准(备案)资格。风电项目开工标志为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完成,光伏发电项目开工标志为10%的支架基础施工完成。

第二十一条 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后,由项目业主向市发改委提出项目全容量并网认定申请,市发改委与项目业主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全容量并网认定,认定未通过的,电网公司暂停该项目电费结算。

第二十二条 项目业主须配合榆林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做好运行监测,并及时报送数据。

第二十三条 新能源项目在整个申报建设期间以及项目全容量建成并网2年内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及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主体、投资比例和相关权益。投资主体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申请核准(备案)。

第五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四条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牵头,负责项目业主与当地政府签订开发协议,跨县区项目须与市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开发业主须在项目所在县市区注册公司(已注册的不需要另外注册),并且在当地银行开户,注入项目开发资本金的20%-30%作为签订开发协议的前提条件。

第二十五条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如企业在项目竞争配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承诺不兑现行为,或者出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市发改委可视情况取消该企业项目竞争配置结果,并取消企业及其所属集团“十四五”期间参与榆林市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及申报资格。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我市可再生能源管理,建设可再生能源监测管理平台,主要包括数据中心、软件平台和场站端数据采集系统,全市新能源项目必要的监测数据须统一接入管理平台。相关费用由平台和接入企业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 为统筹推进和集约化利用公共基础设施,由新能源开发平台公司负责开展各项目地块公共进场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服务,负责送出线路、公共升压站的建设,费用通过第三方公司审计后由项目业主按比例分摊。

第二十九条 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县市区新能源项目管理细则,与本办法冲突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条 市级重点新能源项目须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协调推进的,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 遇重大灾情、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延误,项目业主可申请项目延期。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榆林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11/16/332295.html
责任编辑:niupengzhe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华电250MW光伏项目开工!来源: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7-01 08:39:52

中国电建下属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近日正式开工建设四川华电稻城里浪一期250MW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邓波乡,地处海拔4500至4700米的高寒地区,采用“牧光互补”开发模式,并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项目于2026年1月启动EPC总承包招标,十局以3.071元/瓦的中标单价获得承建权。根据计划,工程将于2026年4月1日开工,2026年10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最终于2027年6月30日竣工。该项目是高海拔地区大型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实践,旨在提升川西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198字)

云南大地基光伏项目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性配置来源:云南楚雄州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30 10:02:37

云南楚雄州发改委近日重新启动大地基光伏发电项目的市场化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装机容量6.5万千瓦,位于楚雄市(东经101.1428°、北纬24.9143°),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此前在首轮配置中因无市场主体报名而流标,现依据《能源法》及云南省多项新能源管理政策文件,依法依规重启配置程序,旨在优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推动项目有序开发与加快投产。公告明确了报名资格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质、良好信用记录、禁止联合体及关联方重复参与等)、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申报截止时间(7月15日17:30)及评审规则(少于三家报名则不予评审)。配置工作由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组织实施。(199字)

内蒙古鄂尔多斯公开征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5:58

2026年6月29日,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就《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聚焦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明确规范项目开发管理,要求通过竞争性配置优选开发主体,严禁圈占资源和倒卖项目,并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建设布局上,重点支持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推广“光伏治沙”及农光、林光、牧光互补等生态复合利用模式;鼓励工业园区、嘎查村、矿区等场景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发电收益服务乡村振兴。氢能方面,支持风光制氢技术研发与示范,统筹布局加氢设施,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矿卡及公交应用,并推动绿氢与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融合。草案还涵盖生物质能、地热能开发,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升级及产业协同发展等内容。(198字)

新疆500MW光伏项目EPC招标延期!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30 09:18:32

本文报道了北京虹桥米东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一标段(50万千瓦)EPC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延期情况。原定于7月1日开标的该标段,因故推迟至7月15日11时开标,但公告未说明具体延期原因。该项目由新疆虹桥绿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内容包括50万千瓦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工程,如光伏阵列基础与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气安装、电力电缆与光缆敷设等。招标对投标人资质提出明确要求:须具备近三年内至少两项单体规模不低于100MWp的光伏EPC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湖北麻城能源集团300MW分布式+扶贫光伏项目并网来源:麻城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8:05

湖北麻城能源集团300MW光伏项目于6月27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中220MW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麻城市最大规模),82MW为光伏扶贫电站,覆盖全市137个重点脱贫村,年分配扶贫收益979万元。项目年发电量超3.3亿千瓦时,带动就业1200人,培育出资产4.71亿元、年收入约7035万元的规上企业。依托该项目,麻城能源集团正构建以大别山电厂为核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体系,推进电、气、热、冷多能联供,并向工业热电联产、城市智慧能源、农村农光互补等多元场景延伸。集团力争2026年新能源发电占比超30%,减排二氧化碳100万吨以上,打造大别山区绿色转型示范样板。(199字)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损失3.43亿元!3家央企新能源项目违规决策、未批先建来源:国家审计署 发布时间:2026-06-29 09:08:51

国家审计署在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指出,西部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突出的规划与执行脱节问题:8个国家明确要求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因配套电网建设滞后,均未按期开工;与此同时,其中两省擅自启动其他新能源项目,部分项目超出电网输送能力,导致弃电率突破管控红线。此外,在央企国有资产审计中发现,多家企业存在偏离国家能源政策导向、违规决策及“未批先建”等问题,由此被处以罚款,并引发损失风险或推高项目成本,合计达3.43亿元。报告揭示了新能源发展过程中统筹协调不足、审批监管缺位等系统性短板。

1.98元/W!新疆和田1300MW光伏项目EPC公示中标结果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6-29 09:00:39

近日【北京国华疆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民丰国华疆来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示。该项目中标人为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格为257500万元,折算单价为1.98元/W。据悉,该项目招标人为民丰国华疆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项目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300MW。附招标公告:2026光伏热门项目、人脉资源部分素材来源:全国

湖北公布2026第二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29 08:54:27

湖北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8日公布2026年度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共纳入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483.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49个(407.1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个(76.5万千瓦)。这批项目须严格落实电源侧储能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化设计、核准、建设及同步投运要求,以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并网友好性。各地发改委需强化统筹协调与安全监管,保障项目按期投产;仙桃市、天门市还需加快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支撑本地新能源消纳。同时,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须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源网协同发展。

华能山东200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沾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6-29 08:49:56

本文介绍了华能滨州鲁北基地B17-1地块一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拟审批公示的主要内容。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利用约4000亩滩涂地建设,占地4.71公顷,总投资7.355亿元,计划工期12个月。项目装机容量为交流侧200MW(直流侧216.0158MW),共安装332,332块65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差异化方阵设计,包括58个3.3MW、1个3MW、2个2.1MW和1个1.2MW方阵,各均配置太阳能发电单元与升压变压器单元直连的接线方式。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生态环境部门拟审批公示阶段。

云南普洱市270MW光伏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6-26 10:16:11

云南省普洱市于6月25日发布文山村27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属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1.88亿元,要求开工后8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若接入220kV镇沅变电站,则须在该变电站投运前完成并网。中标社会投资人须全额承担项目从资金筹措、招投标、建设管理到并网、运营及维护的全过程工作,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与风险。该项目旨在加快当地清洁能源开发,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落地。(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