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松阳县发放首期“光伏小康”项目受益资金480万元,5886户低收入户和75个省级结对帮扶重点村受益。
松阳县以列入全省“光伏小康”项目实施县为契机,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采用地面光伏电站、公共屋顶光伏等多种方式,累计建成光伏发电项目26.47兆瓦,总投资1.6亿元。其中低收入农户按每户4KW、扶贫重点村按每村60KW标准参与“光伏小康”项目收益分配,预计收益年限25年。首期收益分配为结对帮扶重点村每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低收入农户户均增收800余元。
该县制定“光伏小康”项目收益分配办法,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实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将光伏收益资金发放至低收入户“一卡通”账户,确保帮扶资金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