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间公告,天能重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川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武川县 300MW 风电及 200MWp 光伏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公司申请在武川县境内申报、投资兴建“300MW 风电及200MWp 光伏”项目。总投资额概算为人民币 26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金额以乙方实际获得核准容量及乙方实际投资金额为准);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实施周期(含前期工作):2020 年 8 月-2025年 7 月,申报并建设完成。
26亿!天能重工拟投建300MW风电及200MWp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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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改委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示,拟对辖区内11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理。其中116个项目在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超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1个项目虽已并网但长期无发电量,现场核查确认其无发电设备或已丧失恢复发电条件。此次清理依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明确对超期未建、建而未用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面向新能源企业公开,接受情况反映。此举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秩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并网管理质量。
安达零碳园区绿电项目建设方案及投资主体项目于10月8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位列第一。该项目依托黑龙江绥化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之一,旨在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实现园区绿色电力供应。中标主体须自筹资金,统筹规划建设风电、光伏及配套储能系统,并接入园区增量配电网,确保2027年起绿电直供比例超50%、绿电消费率达100%(含绿证交易补充),且不向国家电网反送电。用户侧综合电价原则上不超0.55元/千瓦时。项目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推进,首期工程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投运,后续建设将依据园区负荷发展动态调整。(199字)
本文为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和白龙寺村,属新建65MW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个光伏大方阵、22个子方阵、249台组串式逆变器、130208块6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及22台不同容量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35kV地埋电缆线路1.55公里、场内道路3.36公里,并占用土地54.65公顷(含永久占地3.56公顷、临时占地51.09公顷)。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与草地。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子公司华坪云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马鹿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额定装机容量8万千瓦,总投资约3.53亿元,其中20%为资本金,其余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方式筹措。项目已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开发建设清单,选址于丽江市华坪县永兴傈僳族乡马鹿村与思木村附近,计划工期8个月。建成后,预计多年平均上网电量达1.29亿千瓦时,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约1339小时,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81%。
国家电投江阴璜土利港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重新报批)拟获生态环境部门批准。该项目由无锡兴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4.9亿元,位于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璜土镇及利港街道多个行政村(社区),采用“水上光伏、水下养殖”的渔光互补模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3.1152MWp,交流侧并网容量130MW,共设52个光伏子系统,使用72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实行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项目原已于2025年7月取得行政审批,计划2026年12月竣工,2025年11月已开工;因建设过程中光伏区部分用地租赁调整导致位置变动,构成重大变动,故按程序重新报批环评。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安徽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国网明光市供电公司,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拟对4个超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清退。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意见,但自取得接入意见之日起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不符合“合理建设周期”要求。此次清退工作旨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光伏资源利用效率,保障行业有序发展。相关清退决定已进入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8日,为期30天;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公示电话0550—2600000反映情况。附件同步列出了涉及的4个项目清单。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9月28日,淮河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云南红河州能源局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成功入选当地4个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业主,分别为芦柴冲、马堡、新寨和岩峰光伏项目,合计拟装机容量达320兆瓦(32万千瓦)。此次中选是淮河能源推进“煤炭—煤电—新能源”协同发展的重要实践,旨在强化传统能源企业向清洁能源领域的延伸与融合。项目落地将助力公司在云南区域参与构建以风电、光伏、水电为主的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本文介绍了江苏盐城市大丰区龙源江苏大丰H12#海上光伏项目一期工程的环评公示情况。该项目是《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遴选的风光同场试点项目,亦被列为江苏省2026年重大项目。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300MW(直流侧364.1616MW),位于已投运的200MW海上风电场西区,新建光伏阵列、220kV海上升压站、场内集电线路及两回220kV海底电缆;升压站与送出电缆在一期同步建成,并预留二期200MW接入条件。项目由龙源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建设,其控股股东龙源电力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一期工程已于2026年5月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