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乌鲁木齐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建设装机规模为160MWp,一期建设规模60MWp,实际装机容量为72MWp;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二期建设规模暂定100MWp。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两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期光伏组件:招标容量为72MWp,2020年11月10日前全部到货;
(002)二期光伏组件:招标容量为100MWp(暂定),2021年5月30日(暂定)前全部到货。
标段 物资名称 数量 规格 备注
001 单晶双面双玻半片光伏组件 72MWp 440Wp-445Wp
405Wp-410Wp
500Wp以上
002 单晶双面双玻半片光伏组件 100MWp
(暂定) 440Wp-445Wp 当时的市场价高于报价时不得涨价,若当时的市场价低于报价时可再商议按一定比例降价。
405Wp-410Wp
500Wp以上
说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最终全部采用同一种功率的组件,也可选择多种不同功率的组件组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同时应具有该类货物供货的经营历史和业绩;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或制造许可证或经销授权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的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的相关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6.投标人是设计、制造招标设备相应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具有相应规格型号组件生产能力,近三年(2017-2019)光伏组件销售业绩不少于600MWp(以销售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0年8月9日10时到2020年8月13日19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9日11时00分
联 系 人: 曹静恩 18612113894 0312-2336232
公司传真: 0312-2664465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