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率先推进光伏发电等新兴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0-07-30 16:55:58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能源标准化工作,支撑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0〕18号),结合能源标准化工作实际,我局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科技司。

感谢您的参与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彭杨涵 010-68505825

邮箱:nb_standard@126.com

附件:关于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0年7月24日

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持续深化能源标准化工作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是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型标准体系的涵义,建设新型标准体系的目的及意义】近年来,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依然存在着各级政府推荐性标准界限不清,行业标准聚焦支撑能源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不够突出,团体标准的发展空间和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等问题。【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落实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0〕18号),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规和能源标准化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制定意见的目的和依据】

一、明确目标导向,深化能源标准化工作改革

(一)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制修订要按照需求导向、先进适用、急用先行的原则,紧密围绕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需要,系统梳理现有标准并科学谋划应有和预计制定标准的蓝图,加快健全能源新兴领域的标准,提升能源传统领域的标准,积极推进标准国际化,切实发挥标准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和目的:标准化要围绕能源行业需求,支撑和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贯彻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找准政府与市场在能源标准化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厘清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范围。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密结合电力、核电、煤炭、油气、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工装备等行业发展及标准化实际,因行施策、因业制宜,科学确定本领域新型标准体系的范围、边界及标准层级,持续推进标准体系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原则和导向:既要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又要坚持因行施策、因业制宜】

二、厘清标准定位,科学谋划标准体系层级结构

(三)突出保安全、兜底限的定位,将能源行业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主要包括电力安全、石油产品和涉及能源的环保、能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工程建设等标准。【强制性标准的定位,以及能源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四)突出推荐性标准的公益属性。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制定跨能源和其它行业的术语、图形符号、分类编码等基础通用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相配套、满足强制性标准实施需要的测试方法、计量等标准,以及对各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能源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涉及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需求的技术要求制定能源行业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定位,以及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区分】

(五)坚持团体标准由市场自主制定、侧重于提高竞争力的属性定位,聚焦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配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应用,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快速反映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优势,增加能源领域标准的有效供给。【团体标准的属性定位和优势:自主制定,自我约束,活、新、快】

(六)在厘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级标准定位的基础上,科学界定基础通用标准,以及产品、服务、工艺、管理等标准的层次,统筹兼顾标准国际交流合作需要,使标准体系层级适当、划分清楚。【标准体系中标准的层次】

三、强化标准管理,夯实标准体系基础

(七)严格规范电力安全、石油产品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修订等工作。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制定涉及能源的环保、能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工程建设等强制性标准。全面梳理能源行业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强化能源领域强制性标准管理】

(八)坚持能源标准化与能源技术创新、工程示范一体化推进,夯实标准的技术基础,探索完善标准的终身维护机制,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实施监督,切实提升能源领域标准的质量。提升单项能源行业标准的覆盖面,推进标准的系列化,控制新增能源行业标准的数量,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留下空间。在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行业持续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与能源行业标准的统筹整合及优化。大力推进能源行业核电标准技术路线统一和实施应用,加快建设自主、统一、协调、先进的核电标准体系。【强化能源行业标准管理:提升标准质量,压减标准数量,以及能源各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侧重点】

(九)在新能源和电力与电工装备新技术领域,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能源融合发展领域,积极推动团体标准扩量提质。着力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能源领域培育团体标准发展的重点方向、基本原则】研究建立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要求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机制。根据促进团体标准规范发展的需要,依法依规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监督。建立团体标准投诉和举报机制,鼓励国家能源局确立的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有关的全国、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能源标准化技术组织”)作为第三方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强化能源领域团体标准管理:既要支持发展、培育壮大,又要强化监督、引导规范】

四、坚持积极稳妥,树立标准体系权威

(十)在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率先推进新型标准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稳妥推进电力、煤炭、油气及电工装备等传统领域标准体系优化,做好现行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机制与新型体系机制的衔接和过渡。【积极稳妥原则:新兴技术领域(增量)率先建设新型标准体系,传统领域(存量)稳妥推进】

(十一)能源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应以本领域标准体系为指导,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及管理,标准制修订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等工作原则上要以本领域的标准体系为依据。【树立标准体系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权威】

五、明确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广泛参与

(十二)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负责组织推动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能源标准化技术组织按照职责范围负责本领域国家标准体系、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及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和维护。【标准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并明确能源标准化技术组织负责国家标准体系、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留白”的就是团体标准的范围】对能源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范围交叉等矛盾,涉及不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涉及不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的由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负责协调。【标准体系矛盾协调的主体责任】

(十三)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等加强能源标准化人才培养、参与能源标准化工作,对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的建设提出意见建议。【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制定能源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遵守有关规定,保证标准体系的协调统一,做好团体标准与本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衔接。【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亦应与国家标准体系、行业标准体系衔接】

六、强化动态维护,做好信息公开及服务

(十四)根据能源技术及行业发展情况,统筹继承与发展,在保持标准体系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能源标准化技术组织原则上要每年对本领域标准体系表进行论证及修订,并发布修订情况,具备公开条件的应予以公开;每5年组织专家进行一次集中研究论证及修订,并作为新版本发布。【标准体系动态维护的要求: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每5年滚动“大修”】

(十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能源领域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开。能源标准化技术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将本领域标准体系表相关信息在本领域标准化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并组织开展宣贯服务。【强化标准体系表相关信息的公开】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7/30/328540.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西“十五五”规划:积极推进分布式风光、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5-12-08 09:16:47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山西行动。“十四五”时期是山西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法治山西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山西: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05 16:59:24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湖北:分布式新规发布!一般工商业自用比例≥50%,公共机构项目不限制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5:38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其他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满足年度自发自用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发电量的50%,不满足比例要求的项目,次年在参与电网调峰时增加调峰力度。分布式光伏所在的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应当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受当地可开放容量限制。

国家能源局拟建7个能源行业标准化机构(附组建方案、人员名单)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01 15:59:24

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组建方案意见的通知》,拟批准组建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分别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氢能科技公司、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11月调度视频会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4:29:44

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11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拥有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二是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平稳有序发展。

郑栅洁:“十五五”时期,将在新型能源体系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5-11-28 11:31:4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郑栅洁日前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文章指出,要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扩大内需各项决策部署,完善交通、能源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在新型能源体系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

国家能源局:健全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参与方式!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26 09:01:52

1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615号建议的答复》,国家能源局在答复中就“关于引导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以聚合方式参与市场,公平承担系统调节责任和成本”的建议,表示将加快落实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各地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设计,健全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参与方式,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

聚焦新能源等领域!工信部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5-11-25 09:34:53

《通知》指出,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1000个左右企业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示范活动开展期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新决策部署和新兴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变化,动态调整完善示范基地创建领域。

新能源领域118件!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5:12:14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10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2328件,新能源领域118件。(二)投诉处理情况能源企业应在10月份办结投诉2367件,及时办结2367件,及时办结率100%。(二)申诉处理情况2025年10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受理申诉事项141件,办结申诉222件,申诉事项主要集中在用电报装、电表计量、停电抢修等方面。

浙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发布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0:32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1-13 10:56:07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