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博湖新能源有限公司博湖2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博湖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博湖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博湖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疆巴州博湖县城西南约35km处,博斯腾湖乡库代力克村工业园区内,项目设计装机规模20MWp,直流侧容配比按照1:1.1,安装单晶双面双玻高效440Wp光伏组件;项目新建35kV开关站一座,汇集场内35kV集电线路后,以1回35kV线路接至博湖一期南侧兆瓦能源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直线距离约500米。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2020年8月10日;建设周期预计4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5招标范围:五通一平、临建施工、光伏区和35KV开关站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含设备卸货、保管、二次倒运)、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35KV送出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道路施工、临时征地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新能源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2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具备1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时至2020年0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伊犁尼勒克县大唐6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尼勒克县大唐60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宁市尼勒克县。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赞乡境内,项目装机容量60MWp,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85亩,项目分为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检修道路、升压站建筑工程、送出工程。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预计开工时间2020年8月20日;建设周期预计4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5招标范围:五通一平、临建施工、光伏区、升压站构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含设备卸货、保管、二次倒运)、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110KV送出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道路施工等全过程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具备1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时至2020年0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博州温泉30MW竞价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唐博州温泉30MW竞价光伏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博州温泉30MW竞价光伏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新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省温泉县呼和托哈种蓄场鄂牧斯特牧业队区域内
2.2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新疆温泉县呼和托哈种蓄场鄂牧斯特牧业队区域,项目批准装机规模30MWp,组件选用单晶双面双玻高效440Wp光伏组件;项目新建110kV开关站一座,以1回110kV线路接至圣泉110kV升压站。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预计开工时间2020年8月10日; 建设周期预计4个月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2.5招标范围:五通一平、临建施工、光伏区和110kV变电站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含设备卸货、保管、二次倒运)、集电线路建筑及安装工程、道路施工等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零星辅助工程的监理工作,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具备1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的监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20日 时至2020年07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