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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 逆变升压一体机(含智能汇流箱)采购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逆变升压一体机(含智能汇流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逆变升压一体机(含智能汇流箱)采购。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场区位于三台镇西南约7.5公里,杨庄村以西约5公里。G335自场区北侧约500m处呈东西向通过,S303自场区北侧约1.5km处,呈东西向通过,交通便利。地貌为荒漠戈壁滩,冲沟相对少,生长有少量荒草,地势平坦,场地开阔。
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30台(暂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364台(暂估)24汇1智能汇流箱、1套智能测控装置、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5年服务等。
5、计划供货时间:
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15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182台24汇1智能汇流箱及其附属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
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15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182台24汇1智能汇流箱及其附属设备、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
(具体交付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吉木萨尔县新华能100MWp光伏发电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应同时具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拟提供逆变升压一体机须具有低电压穿越(含零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和中国加权效率认证证书,并通过国内批准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TUV、UL、CGC、CQC或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完整测试认证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累计供货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逆变升压一体机业绩不低于5GWp(非关联交易),以上业绩要求良好运行并提供用户证明。
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制造许可等证书。
5、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2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WZ/2020010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a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203室),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马晓媛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联系人:贾文海
电话:0991-39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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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