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受宁波综合能源公司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年度.
范围:光伏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
制造、销售及服务: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0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
6、产品必领通过CGC/CQC或POOC三项之一的产品认证。
7.加工设备、工艺、技术,能力、规模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产品性能优良。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贵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论的重大案件。或显沙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
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腰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论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入,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
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 2019年光伏组件(晶体类)销售业绩不少于250MWp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0年05月25日16时 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06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