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6月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将本通知转发至下辖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委),会同市级电力公司建立市县联动工作机制,通知辖区内独立电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并公布联系方式,按“三服务”要求组织当地普通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参与本次光伏竞争性配置,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二)及时报送。6月1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需及时将市电力公司及独立电网企业出具所在区域光伏项目接网消纳文件下发给拟参与竞价的项目单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统一出具接网消纳文件),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申报。
三)统一审核。6月11-14日,省能源局组织项目基本信息审核。有需要补报项目的,由各设区市发改委(省能源局)会同市电力公司、独立电网企业及时下发接网消纳文件。
二、申报安排
拟参加2020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登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报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联系方式:王 勃:0571-87051712(负责杭州、宁波、嘉兴、湖州)。
张天佑:0571-81050292(负责金华、衢州、丽水、舟山)
张 宇:0571-87050421(负责绍兴、台州、温州)
王毅恒:0571-87051759
附件: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名单
浙江省能源局
2020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