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实施。建设资金为中标人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比选。
2.2项目实施地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
2.3项目规模:利用保阜高速公路隧道进出口分离路基4处和曲阳收费站西侧空地1处,共5处闲置资源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其中,南唐梅隧道进出口分离路基6657平米,约10亩;白合隧道进出口分离路基4625平米,约7亩;罗峪隧道进出口分离路基9000平方米,约14亩;长城岭隧道口路基6000平方米,约9亩;曲阳收费站西侧空地3850平米,约6亩。本项目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双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光伏项目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行,光伏项目所发电量优先以优惠电价供保阜高速公路使用,余电并入国家电网。
2.4比选范围: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光伏发电能源管理项目比选,共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工期和服务期:项目建设分阶段进行,2020年8月31日,完成罗峪隧道口、长城岭隧道口2处施工;2020年10月31日,完成南唐梅隧道口、白合隧道口和曲阳收费站3处施工,运行调试期30天。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服务期为自运行调试期满起至保阜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终止之日止。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近5年(2015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发电建设投资项目业绩,同时具有足够的人员来有效履行合同。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比选申请。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4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