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规模:本次招标为2020-2021年股份公司所属企业投资或承建项目所需光伏逆变器采购,其对应的光伏电站总量为700MW。本次招标将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人与股份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除有特殊情况外,股份公司所属企业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光伏逆变器,将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和此次招标结果,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单独招标。
2、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光伏逆变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服务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3、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逆变器、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等。
4.本次招标 组串式逆变器 700 兆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生产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光伏电站工程光伏逆变器供货业绩总量不低于600MW。
4.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
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允许主设备(即光伏逆变器)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已解除。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二)代理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贸易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
3.具有所代理的光伏逆变器生产商签发的本项目有效授权(唯一)。
4.所代理的光伏逆变器生产商应满足本次招标生产商资格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不允许主设备(即光伏逆变器)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已解除。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所投品牌唯一,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标段,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4月 7日9时00分到2020年 4 月 12 日9时00分
获取方式:
(1)报名: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标书费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月 28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4月 2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线上
七、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