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前后,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并借春节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迅速蔓延至全国。为阻断疫情传播,我国多数地区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9日。同时部分省市的人民政府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疫情的情况发文要求工地延迟开工,具体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在通知之前不得擅自开工。此外,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疫情列为传染病应急机制中的最高等级“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即PHEIC),时效性为3个月。
一、疫情对制造端的影响
由于湖北非我国光伏制造大省,此次疫情对国内光伏制造业的直接影响较小,且多数企业春节期间保持生产状态,运营情况稳定。但因疫情导致的假期延长及开工延后,对春节停产的相关企业影响较大,或将影响产品供给,从而影响订单的按时交付。此外,由于疫情对物流的影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制造企业短期的生产效率。但联合评级关注到,由于光伏下游电站建设亦出现工期延后情况,短期来看,下游需求对上游中游供给带来的压力较小,需关注疫情在中期及长期是否可得到有效控制。
光伏行业制造端所涉及产品种类较多,其中主要包括硅料、硅棒、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等主材,以及PVC薄膜、背板、铝边框等辅材。上述主材在电站建设中成本占比高,相关产品的供给直接影响下游电站建设的工程进度。
制造端偏上游的硅料和硅片产能多数集中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尤以新疆、内蒙古、云南为主,中下游的电池片、组件环节产能则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为代表的长三角区域。湖北省并非我国光伏制造业大省,因此本次疫情对国内光伏制造业的直接影响较小。
目前疫情对制造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假期延长导致的开工时间延后方面,但光伏制造端的多数企业在春节期间仍保持连续生产,产线未关停。而且电池片、组件环节产能一般具备一定的弹性,疫情结束后相关企业有望通过加快生产节奏等方式追补部分损失。
根据联合评级与光伏制造端相关企业沟通所了解到的情况,政府要求企业延期复工的目的并非阻止开工,而是为避免因开工而导致的大规模人员流动,为新冠病毒的扩散提供便利条件。因此,春节期间未停工,仍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受延期复工的影响较小。此外,光伏制造端产线技术水平较高,自动化程度较高,人员参与度较低,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产线的人员聚集,也为各班次工人的倒班提供了便利条件。但春节期间产线停工且员工返乡的相关企业,考虑到复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员工返回工作地后仍需要进行14天隔离,产线的开工或将受到一定影响。
虽然从主材方面来看,短期内疫情对产品的供给影响程度较小,但部分辅料的供给受疫情影响程度较大,比如用于组件生产的重要辅料铝边框,相关生产企业多数在春节期间正常放假,受疫情影响,可能导致供应不及时,影响组件企业的订单交付。此外,联合评级关注到,由于疫情对物流的影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制造企业短期的生产效率,运输路线涉及疫情重灾区的物流受影响最大。
根据历史经验来看,光伏行业通常是一季度偏淡,二季度开始好转,三季度为旺季,且疫情对行业的影响不仅停留在上游及中游的制造端,下游电站工程建设亦因疫情影响而停工。因此国内的下游需求也将同步滞后,不会对上游及中游的供给带来较大的压力。但若疫情难以在短期得到有效控制,致使上游及中游出现长期停工情况,则将对我国新增电站的装机带来较大影响。
二、疫情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为光伏产品出口大国,海外市场份额占比较高。由于新冠疫情被列入PHEIC,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或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可能包括的负面影响主要为产品出口周期变长,或产品无法正常出口。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海外需求普遍为持续性需求,且部分厂商具备一定的海外产能,目前制造端企业的海外订单的执行情况较好,但中长期来看,疫情的后续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是否可以尽快向世卫组织申请取消PHEIC,对我国光伏产品能否顺利出口起着决定性作用。
我国为光伏产品出口大国。以组件为例,2019年,我国组件出口量达到66.26GW,预计占我国全年组件产量的比重可超50%。其中,前10大海外市场共进口我国组件达46GW,共计约117.35亿美元。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被列入PHEIC之后,或对我国产品出口带来不利影响。虽然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强调,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的措施,不建议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但考虑到由于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产品制造集散地,因此对包括光伏在内的国内新能源制造商和贸易商来说,未来数月的出口存在较大变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出口周期延长甚至产品出口受阻),短期内的贸易额及贸易量的均有下滑可能。
针对上述情况,联合评级已与行业内相关企业取得联系,并了解到,目前海外市场方面,多数销售合同还仍在执行中或待执行,虽然出口程序较以往更为复杂,但鲜有订单取消或产品出口受阻的情况发生。此外,部分企业在春节假期前有一定备货,仍保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加之海外市场普遍不存在光伏电站建设的“抢装潮”现象,下游需求持续性较好,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厂商的连续开工提供了保证。联合评级还了解到,部分光伏制造端的龙头企业,均有一定规模的海外产能,在疫情发生后,企业已将产能向海外倾斜,以满足海外订单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PHEIC有效期长达三个月,若我国新冠疫情可在4月底之前得到有效控制,光伏行业产品出口所受影响将十分有限。此外,在PHEIC的有效期内,若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顺利,可提前向世卫组织申请取消PHEIC。但若三个月内我国疫情防控工作未见明显成效,世卫组织有权延长PHEIC的时效性,或将在中长期影响我国产品的出口,光伏产品的全年出口情况势必受到较大的影响。
三、疫情对电站端的影响
此次肺炎疫情对电站端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需要“抢电价”的在建项目方面,但后续主管部门或将综合考虑疫情的影响,对并网实现进行延长,以减少业主方的损失。此外,工程合同履约方面,多数情况下,此次新冠疫情可构成不可抗力,触发工程合同履约免责事由,从而减少合同相关双方的损失。但应以具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进行判断。
2019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总容量达26.8GW,相对2018年减少18.4GW,同比下降42.6%,主要系2019年下半年,国内光伏装机受竞价政策出台延后影响出现断崖式下滑。考虑到上述情况,全年实际装机量基本符合预期。2020年国内光伏装机由2020年竞价+户用光伏+2019年结转+平价项目+领跑者项目和其他特高压等专项项目组成。2020年国内光伏装机预计可超过40GW,较2019有望大幅增长。
由于2019年国内光伏政策发布较晚,竞价项目在7月2日之后才落地。而项目前期工作较多,导致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将延期至2020年上半年完成并网。2019年下半年光伏装机累计15.41GW左右,竞价项目约12.33GW左右,预计有9.6GW项目将在2020年一季度并网。
受疫情影响,当前在建项目并网时点或延期,而这其中受影响最大的应属2019年未并网的竞价项目。由于2019年政策规定2019年12月31日之后并网的项目按并网时间每推迟一个季度降低0.01元/kWh上网电价,且6月30日后并网将取消补贴,因此电站业主可能需要抢在3月31日前并网,而前文已经提及,因复工延后,部分项目的复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项目的工程周期也将拉长。若2020年6月30日前无法完成并网,或将使相关业主方蒙受巨大损失。但目前产业内已有声音呼吁主管部门考虑疫情现状而延长并网时限,尚未有具体结论得出,如并网时限最终适当延长,则疫情对电站工期的影响可以消除。即便如此,2020年国内光伏需求总量几乎不构成影响,结构上可能将部分2020一季度存量需求延至2020二季度,下半年建设进度将恢复正常。同时目前尚未有疫情影响海外光伏项目建设推进的相关政策或报道,预计全年需求受疫情影响的概率较小。
工程承包合同方面,由于疫情可能影响工期,因此EPC合同的履行或将面临一定影响。业主方及发包方是否会因此蒙受损失,应首先判断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和《民法总则》的规定,并结合此次疫情的实际情况,在多数情况下,此次新冠疫情导致的工期延后,可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并触发合同履约免责事由,但应根据具体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判断。
四、结论及展望
短期来看,光伏行业制造端方面,此次疫情对相关企业的直接影响较小,多数企业保持连续生产,运营状况稳定。此外,由于下游电站建设亦出现工期延后情况,下游需求对上游及中游供给带来的压力较小;产品出口方面,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比例高,由于新冠疫情被世卫组织列为PHEIC,我国光伏产品的出口或将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考虑到海外需求普遍为持续性需求,且部分厂商具备一定的海外产能,目前制造端企业的海外订单的执行情况较好;电站端方面,此次肺炎疫情对电站端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需要“抢电价”的在建项目方面,但后续主管部门或将综合考虑疫情的影响,对并网实现进行延长,以减少业主方的损失。值得关注的是,中长期来看,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若新冠肺炎疫情难以得到控制,产线开工率将难以保证,出口亦会受阻,同时电站端的全年装机规模增速将大幅下降。综上,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可以在短期得到控制直接影响着我国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