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要求,推进黑龙江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黑龙江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东北能源监管局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2019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情况和保障机制模拟运行情况的汇报,研究黑龙江省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保障机制的相关工作,并就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研提意见。
会议认为,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对促进省级行政区域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明晰各类市场主体公平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责任,形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引领的长效发展机制有着重要意义。会议强调,各相关政府部门、各市场主体要形成共识,群策群力,步调一致,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建立。
下阶段,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根据会议精神,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推进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工作机制,进而促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