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首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深入贯彻落实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研究部署重点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能源监管工作效能。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监管工作,把能源监管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多次进行深入研究,总结经验、把握方向。目前能源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监管和管理融合的体制优势不断彰显,监管工作面临难得机遇,呈现出良好局面。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顺势而为,发挥监管更多、更大的作用。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研究完善新形势下监管制度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配合,提升监管工作效能。重点建立监管工作例会、监管任务清单、监管业务重要事项报告以及执法信息统计通报等四项制度,实现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强化制度落实,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发挥派出机构一线监管作用,利用好监管工作成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打出监管“组合拳”。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推动能源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站位要高,围绕大局抓落实;选点要准,突出重点抓落实;执法要严,勇于担当抓落实;方法要多,开拓创新抓落实;劲头要足,改进作风抓落实。
会上,国家能源局监管司、安全司、资质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负责同志就近期重点监管工作安排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相关司、华北能源监管局、有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派出机构全体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