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电费结算和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1/02/318753.html
近日,内蒙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光伏扶贫项目电费结算和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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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浙江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结合本省分布式能源资源和制造业优势,构建规范化绿电专线直供体系。文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实施模式,覆盖新增负荷、出口降碳企业、自备电厂改造及新能源消纳受阻四大应用场景,并支持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参与直供。政策设定60%自发自用、20%余电上网的刚性消纳比例,划定220千伏接入的安全评估红线;实行市级联审建设计划、省级备案的分级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多元合资建设;要求项目整体入市交易,禁止电网代理购电;建立月度电量监控、年度运行评估及“5年累计3年不达标即退出”的闭环监管机制,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制造与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应对国际碳壁垒。(199字)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设计。文件首次明确将绿电直连项目划分为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并分别界定新增及存量负荷的准入条件和适配的新能源资源类型。通知系统规范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方案编制、投资模式、源荷配比硬性要求、市场交易机制、申报评审流程及长效监管措施,并配套提供标准化编制大纲与申报表格。政策重点引导零碳园区、出口制造企业、算力数据中心等高需求主体,就近建设风电、光伏专线,以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降低企业绿色用能成本,为全省绿电直连项目规范化实施提供清晰路径。(198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出台专项政策支持绿色电力直接连接用电负荷。文件以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为核心目标,创新“源—荷”融合发展的实施路径,系统明确了绿电直连项目的建设标准、多元化投资机制、安全运行要求及市场化交易规则。政策特别设定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的量化管控指标,并重点鼓励民营企业和出口外向型企业建设风电、光伏直连专线。此举旨在提升工业领域绿色用能比例,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与产业用电需求精准匹配,从而支撑全社会“双碳”目标的加快实现。(198字)
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7月15日公示了该县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核定为0.1357万千瓦。该数据依据湖南省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湘发改能源规〔2025〕843号文件,以及永州市发改委关于发布全市当季可开放容量的统一部署制定。测算工作由国网东安供电公司具体实施,并经东安县发改局班子会议审议确认。公示旨在落实上级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有序引导项目开发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与新能源消纳能力相匹配,同时向社会公开透明地提供容量信息,为相关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提供依据。
本文介绍了青海省风电和光伏资源普查的最新成果。作为全国6个试点省区之一,青海于2024年参与国家清洁能源资源普查,系统评估了陆上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的资源禀赋与开发潜力。普查显示,青海风光资源可开发总量居全国第二(风电仅次于内蒙古,光伏仅次于西藏),光热综合开发条件全国第一。全省风电理论可开发量约4.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33亿千瓦,当前开发率仅12%;光伏理论可开发量达115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25.76亿千瓦,开发率仅为2.4%;光热资源优越,DNI超6480兆焦/平方米,技术可开发量9.7亿千瓦,开发率仅0.36%。青海正加快推进“中国光热之都”建设,目标到2030年光热在建在运总规模达800万千瓦,在运装机突破500万千瓦。
常州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发布通知,宣布2026年7月至8月将实行阶段性休假安排:行政人员每周四、周五固定休息,调休须通过OA系统审批;制造中心则依据实际排产情况自主安排作息。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在假期期间安排必要值班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响应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状况;同时强调员工须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及工作场所的安全防范。该安排属于企业内部季节性管理措施,旨在统筹生产运营与员工休假需求,未涉及全员停工或经营异常,仅针对特定时间段和岗位作出临时性调整。
鄂托克旗启动2026年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工作,明确申报条件、开发要求及评审流程。项目聚焦就地消纳、不新增用地、不接入公网,优先支持工商业屋顶、农村牧区及基础设施场景。申报截止5月31日,入选项目将获政策与并网支持。
全国首部沙戈荒地区光伏治沙专项行业标准《光伏治沙技术规范》(LY/T 3470-2026)发布,2026年9月实施。青海牵头编制,融入高寒沙区节水固沙、乡土植被修复等实践,确立五项原则与全周期技术体系,划定生态红线,助力“三北”工程与沙区产业融合。
鄂尔多斯市于2026年6月7日公示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总规模达600万千瓦(6GW),由大唐、中广核、中节能、华润新能源、甘肃宝丰新能源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各获1GW指标,项目集中布局于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该项目严格遵循“光伏建设与沙化土地治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原则,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或光伏治沙业绩,并确保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此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5月30日启动竞争性配置工作,明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同期,内蒙古阿拉善盟亦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总规模550万千瓦,计划治理沙化土地22万亩,覆盖乌兰布和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多个片区,要求单体项目不低于100万千瓦、每万千瓦配套治沙400亩,目标于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与治理任务。(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