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领域包含:“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燃煤锅炉高效环保改造重点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加快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支持新、改、扩建成运行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能源智慧照明、能源行业LED照明等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用电效率。
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各省财政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黄河三角洲农高区管委会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工〔2019〕15号)和《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能源科技字〔2019〕235号),为做好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是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重点工程。推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促进农林牧业资源综合利用(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是“绿动力计划”重点工程。“太阳能+”多能互补清洁供热重点项目,将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电能、天然气等能源相结合,重点支持工业商贸、公共机构、城乡居民等领域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绿色能源应用水平。燃煤锅炉高效环保改造重点项目,推广应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加快燃煤锅炉改造,重点支持新、改、扩建成运行的高效环保锅炉(不含电站、煤改电、煤改天然气锅炉)项目,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绿色照明改造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新能源智慧照明、能源行业LED照明等建成运行的项目,提高用电效率(具体要求见附件2)。三是能源节约重点工程。依托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重点支持建成运行的能源节约改造项目,推动节能减排。(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组织实施
(一)申报。按照属地原则,项目单位逐级向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材料,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0年2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同时报送光盘电子版)报送省能源局。省财政直管县(市)可直接向省能源局申报,省属单位(企业)可通过主管部门向省能源局申报。未申报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对列入《山东省能源领域重点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的优先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项。
(二)审核。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实施方案和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拟入围名单,在省能源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布。省能源局公布2020年度省能源节约资金入围名单。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和引导,放大财政效益,巩固项目成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监督检查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要对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内容必须详实、可靠、完整,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削减所在地下年度省级能源节约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