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9年12月2日,努尔·白克力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其间:1986.09——1989.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
1995.04——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3——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3.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7.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4.12——2018.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