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拟在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建设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
范围: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标书售价(元)
01光伏组件3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服务等)297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7.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制造资格。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16(含)~2018年(含),单晶组件累计合同业绩(含单晶高效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450MWp(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须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等)、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必需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11.投标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19.5%(以组件检验证书为准)。
12.投标人光伏组件产品必须通过TUV或UL或CE或CQC或其他同等级的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13.投标人的生产厂应具有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
14.投标人应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等关键检验设备,并由国家批准认证机构出具检验设备登记表(包括型号、规格、精度、使用场所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11-18 13:20到2019-11-25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
第二步:网上报名。
第三步:标书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9-12-10 10:00。
六、 报名咨询:
联系人:0312-2336207
李静13398623946
邮箱:315894368@qq.com
网址:www.chinazbcg.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