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获悉,圣阳股份最新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9]313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此前于今年9月,圣阳股份终止了与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民投)旗下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重组,并向证监会提交撤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申请材料。
圣阳股份的此次重组历时已久。2018年8月25日,圣阳股份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中民新能宁夏同心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1月12日,圣阳股份审议通过了重组预案,重组方案为通过向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新能同心100%股权;同年12月17日,重组方案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同年12月24日,证监会对此次收购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圣阳股份在彼时发布的交易预案中表示,重组新能同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光伏发电业务,受益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快速发展和良好的盈利能力以及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此次交易完成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运营能力。
今年9月6日,圣阳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和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早在2017年,圣阳股份曾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民投旗下中民新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新光”)100%股权。2018年4月,圣阳股份宣布终止此次重组,原因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涉及的标的公司资产状况比较复杂,上市公司认为目前收购标的公司的条件尚不成熟,难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
而就终止重组新能同心,圣阳股份原董秘于海龙在9月9日下午举行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投资者说明会上表示,由于公司本次重组历时较长,且审核期间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及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了论证,公司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无法达到交易预期。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圣阳股份董事长宋斌同日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稳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到公司发展战略。
其后圣阳股份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就上述提及的构成终止重组原因之一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表示,目前光伏行业对国家补贴的依赖性较强,虽然国家加大了补贴发放力度,但补贴到位的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影响。
圣阳股份日前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1亿元,同比增长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1.42万元,同比增长29.8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93.60万元,上年同期为-1.05亿元。
终止重组之际,圣阳股份已进行管理层调整,公司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于海龙和经理宋斌已先后辞职,宋斌继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