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安电池TOPCon工艺升级改造项目LPCVD及附属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0411-TYN-SB/JG-(2019)第8号(总220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西安电池TOPCon工艺升级改造项目LPCVD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硅片、电池片及电池组件产品研发和生产经营。目前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根据西安电池TOPCon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对LPCVD及附属设备进行采购,使其满足TOPCon电池生产中生长隧穿氧化层和沉积多晶硅薄膜。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
序号 类型 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主要设备 LPCVD设备 3台
(2)附属设备
序号 类型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附属设备 在线式硅片自动上下料设备 3套
2 附属设备 接触电阻测试仪 1台 GP-4TEST
3 附属设备 光谱椭偏仪 1台 COSE PV ? 4.0
设备所需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负责对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负责设备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负责对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
(4)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对改造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5)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产业基地东长安街589号,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设备到货后2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设备或自动化设备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销售企业须提供所销售LPCVD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LPCVD设备仅能由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一方参加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生产企业:投标人近三年内用于光伏电池生产的LPCVD设备4台及以上供货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销售企业:投标人提供所销售设备生产企业近三年内用于光伏电池生产的LPCVD设备4台及以上供货业绩(附合同及验收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2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7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8日? 8:30~11:30,14:30~17:30
1.7.4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