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位于南岳衡山之南,是衡阳市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县。今年动态调整后,有贫困人口19355户55395人,其中已脱贫13389户41924人、未脱贫5966户13471人。
2017年以来,衡南县抢抓国家实施光伏扶贫的政策机遇,以被列为“十三五”光伏扶贫规划村级电站建设项目县为契机,立足海拔较高、光照充足、可利用土地多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走出一条“一次投资、循环发展、长期收益”的光伏发电助力脱贫攻坚的路子,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衡南县65个光伏扶贫电站并网以来,已累计生产电能379万度,获得收益170.7万元,成为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朝阳产业。
多种途径筹资发展 简化光伏扶贫项目审批程序
衡南县成立全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包括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发改局等10多个职能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成员,定期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光伏扶贫工作。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衡南县探索建立政府补贴、金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省对每村补助1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专项给每个电站安排20万元,后盾单位支持资金15万元。
县发改、扶贫、财政、国土、林业、环保、电力部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同,主动作为担当,坚持“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一个站点一个站点地盯”,确保光伏电站建设稳中有进、协调有序。各相关部门均开设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简化光伏扶贫项目审批程序,由县扶贫办牵头打捆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在65个贫困村,全部采取单独村模式建站,除2个村建设规模为100千瓦外,其余村建设规模均为60千瓦。衡南县把建设地点选择光照强、离变压器较近的荒山坡地或坡顶,并根据情况将所有村级光伏电站分为五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投标,参与竞标的、具有建设资质的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在网上公示,签订村级光伏扶贫电站EPC《承包合同》,同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项目监理单位,对扶贫电站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理。
移交国网衡南供电公司 进行专业化运维管理
65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建成后,针对部分电站杂草丛生、没有警示牌、周边树木遮挡阳光、无专业化管理等影响光伏绩效问题,衡南县及时采取切实举措,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创造电站最佳效益。
为了确保电站的正常运行,衡南县启动定期检查检测。截至2018年9月底,65个光伏扶贫电站先后完成建设任务并正式并网发电。2018年10月份,衡南县多个部门对全县65个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核查出来的问题当场交办,限期整改。2018年12月份,衡南县委托常州华阳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全县65个光伏扶贫电站进行了初检,对初检结果未达标的,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并于2019年4月份进行复检。
排查安全隐患,设施定期保养维护是关键。去年11月,衡南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光伏电站运维公司,启动运维管理,负责电站安全隐患排查、设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了光伏扶贫电站安全运行。并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光伏电站管理中心,对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统一信息化管理、电费结算和分配,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平稳运行。
今年又将光伏运维管理职能移交给国网衡南供电公司,建立监测平台,组织专业力量,对65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全面信息化管理、专业化运维管理,压紧压实国网供电公司农电员和村级电站管理员管理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故障及时处置,确保光伏运维管理一劳永逸,无后顾之忧。
分村建立收益分配台账 电站收益造福贫困家庭
衡南县创新建立光伏收益分配机制,将光伏电站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和贫困家庭收入重要来源,变“输血”为“造血”。当地要求65个村扎实抓好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收益分配等问题。为探索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制定《衡南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所建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负责运行管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入按实际发电量结算收入,除电站运维、更换各类损坏部件等必要的开支外,其余收益归属村集体经济收入。
光伏电站收益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公益岗位扶贫,村、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护等公益岗位,受益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型公益事业扶贫,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环卫设施、产业发展等;奖励补助扶贫,对1-2户本村自主脱贫户给予适当奖励,对今年拟脱贫户和深度贫困户给予适当补助,全县65个贫困村的村级光伏电站共对接帮扶贫困户664户1564人,每人每年可享受光伏发电叠加补助400元。每年10月底由村“两委”从光伏发电电费收入中列支,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到户。
今年5月,衡南县出台了《衡南县2019年度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奖补方案》,重点对光伏产业扶贫进行奖补。全县65个贫困村的光伏电站,全年累计发电量排全县前10位,且对贫困户分红及时发放到位、后期管护良好的贫困村,每个村奖励1万元。
分村建立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台账,年初由村委会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年底进行分配并公示。县扶贫办会同审计、纪检部门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