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GT-XNY-JA201921D)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 年2 号项目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达拉特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10 月10 日 09 时00 分到2019 年10 月18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10 月30 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10 月30 日 10 时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新能源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 年2 号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新能源达拉特旗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 年2 号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昭君镇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内,基地北侧紧靠沿黄高速S24 省道,周围有包西铁路,沿黄铁路,包茂高速等主要交通干线,东侧毗邻西柳沟河,2 号项目场址区海拔高度1072.1m~1118.7m。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采用“光伏+沙漠治理与林光互补”模式建设。项目全部采用低
衰减高功率单晶PERC 双面双玻半片拟定380Wp 发电组件,其中90MW 为固定可调支架(最低高度1.0m)、10MW 为固定高支架(最低点离地面高度为2.5m)。选用型号为SG3125HV-MV 的集中式逆变器一体机,以4 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本项目新建110kV 升压站,变电站主变选用S11-100000/110kV 型。规划利用光伏板下方和占地间的空隙,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植物,达到“林光互补”生态修复。
2.2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达拉特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 年2 号项目光伏区、35kV 集电电缆线路、110kV 升压站、基地要求生态修复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
35kV 集电电缆线路、110kV 升压站、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公网通信线路、全场沙漠治理林光互补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500 地形图测绘,升压站1:500 地形图测绘、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接入系统设计和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施工图预算、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 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110kV 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支架、集中式逆变器一体机、单晶PERC 双面双玻半片拟定380Wp 发电组件;直流柜、汇流箱、光伏控制器、通讯柜,电缆、电缆头、光缆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备(施工变采用永临结合型式)、35kV 和110kV 设备(户外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基地运维中心、监测中心及小微实证;三峡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与总部要求一致)、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以及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等设备和材料;接入基地监测中心子站侧所需设备材料及软件系统;运维中心办公及生产生活家具、用具。承担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平整,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集中式逆变器一体机设备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光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集中式逆变器一体机,直流柜、汇流箱光伏控制器、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 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光缆等设备采购、电缆及光缆沟道的施工、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光缆熔接、电缆及光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6)110kV 升压站全部土建工程:场地平整、围墙、站内所有建筑、构支架基础、设备基础及事故油池、全站电缆沟、站内硬化及绿化(含进站道路)、站内外排水及护坡、围墙标识及大门、全站消防以及全站附属设备基础、全站绿化及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施工。
(7)110kV 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包括: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备、35kV和110kV 设备(户外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三峡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电力生产管理系统、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所有设备的安装、试验、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8)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包括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9)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土地勘测定界及调整规划报告、土地规划选址报告、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土地测绘工程报告、文物调查勘探、军事批复、职业健康三同时、节能评估报告、无功补偿容量配置专题研究报告,组织审查、评审并取得批复或备案手续。
(10)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水规院、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11)配合招标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
(12)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包括光伏场区、35kV 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土地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
(13)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办理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办理项目安评、水保、环保、防雷、电磁辐射、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批复文件、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需承担相关补偿费)。
(14)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复、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箱、逆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并承担相应工作及协调费用。
(15)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各类指示牌)。
(16)按照沙漠治理与林光互补方案完成全部沙漠治理、生态恢复、绿化工程。
(17)招标人的临时办公生活用房。
(18)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与110kV 升压站送出线路界面划分:110kV 升压站出线侧第一基铁塔为界,第一基铁塔及之后的土建及安装不属于本合同范围。
2.3 工期要求
2019 年11 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0 年6 月10 日全部并网,2020年6 月31 日前完成尾工及消缺工作;2020 年8 月31 日完成全部沙漠治理、生态恢复、绿化工程;2020 年11 月30 日完成各项验收;2020 年12 月31 日完成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必须满足发包人和政府对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注册资金不小于1 亿元;
(2)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的业绩应分别满足相应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
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近3 年内至少30 个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
或近3 年内累计容量至少10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近3 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300MW 以上光伏电站EPC 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近3 年内至少10 个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3 年内累计容量不少于4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1
个10MW 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 年10 月10 日9 时整至2019 年10 月18 日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