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多数媒体都转发了户用光伏“缓冲期”的设定,9月底并网势必超过3.5GW,加上一个月“缓冲期”的话,10月底就是户用光伏装机列入国家补贴的截止时间。那么10月底完成户用光伏并网就一定靠谱了吗?
红头文件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虽有明文规定,下面执行有待验证。解读专家很多,可专家怎么也解读不了地方单位是如何理解“红头文件”的。
户用光伏的“缓冲期”设定
《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了一个月“缓冲期”的机制。国家能源局于每年年初发布国家补贴支持的户用光伏年度装机总量。省级电网企业每月10日前对外公布上月新增并网(含新审核确认的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和当年累计新增并网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及项目名单,并于每月12日前向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相关信息,国家能源局于每月15日前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根据9月16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公布的截至8月底累计装机3.35GW(即已经接近上限但未超过3.5GW)。那么实际上到10月15日前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截至9月底累计装机才会“超过3.5GW”,那么按照该文件,户用光伏项目并网时间将截止到10月底,相当于有更长时间的“缓冲期”。
“缓冲期”备案并网一定行吗?
(图片未经核实来源)
根据红头文件《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明文规定,指标告罄后,还有一个月的“缓冲期”,今年10月底就是户用光伏并网进入国家补贴截止日期。红头文件是美好的,可现实是部分地方能在10月底完成户用光伏的备案和并网工作吗?
我们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流传出个别地市供电公司已经暂停10月份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备案,以防10月拿不到补贴被投诉。
就算供电公司没有暂停备案并网,卡在10月底完成户用光伏的备案并网工作,风险很大,地方部门流程繁琐,意外颇多,万一漏报或者晚几天并网,就可能拿不到0.18元补贴。因此经销商和安装商应当提前和地方供电公司打好招呼,维护好关系,争取进入2019年补贴名录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