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283号建议的答复中称,将持续支持光伏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程序申报国际标准制定经费补助。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标准化专项基金,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
工信部在答复中介绍,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实现绿色发展和推动能源革命的核心领域之一。目前,我国光伏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还不能适应光伏产业的发展速度,行业亟需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支撑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在关于透明行业标准审批过程方面,工信部表示,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制修订各环节监督,缩短标准制定周期,不断提高标准制定效率。
在制定奖励标准方面,工信部指出,2017年,工信部修订实施《工业通信业国际标准制定经费补助实施细则》,按照国际标准项目的研制进度,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补助。同时贯彻落实《培育发展工业和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支持5项光伏协会标准入围2018年工业和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引导光伏产业提升品质、培育品牌。
下一步,工信部将持续支持光伏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程序申报国际标准制定经费补助。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标准化专项基金,探索建立标准创新融资增信制度,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标准化创新发展。
另外,工信部还表示,2017年,工信部制定发布《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开展光伏电池和组件测试方法标准、水上光伏和分布式光伏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以及智能光伏产品和光伏产品回收等前瞻性标准研究,着力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
工信部提出,下一步,一是持续完善光伏标准体系,重点开展智能光伏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从智能光伏产品与测试方法、智能生产与评价到光伏系统智能运维等领域的标准体系。二是加快关键标准制修订,开展光伏领域国际标准转化情况统计调查,深入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对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三是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共同开展光伏国际标准制定,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