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蒙能包头100MWp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平台项目320W光伏组件设备招标(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384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Mwp,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蒙能包头100MW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平台项目320W光伏组件设备招标(二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蒙能包头100MW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平台项目320Wp光伏组件设备招标(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以下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中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1.2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须出示相关体系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及测试报告及3C认证证书;
1.3至少提供同类型(310Wp及以上)销售合同原件(单项合同50Mwp及以上)3份。
1.4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8年年财务报表
1.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 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需提供网址査询截图。
2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除应提供代理商自身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合法资质文件外,还应提供制造商投标时所需的全部的有效的资质资料以及与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委托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与投标的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8月26日08时30分到2019年09月02日17时00分
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本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0MWp,新建一座110kw升压站。
本标段招标范围:光伏组件(单晶硅320Wp),本标段容量:54.208MWp,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范
围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无偿补充供货
计划工期:60天
交货地点: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境内项目所在地招标方指定地点。
交货日期: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