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北京太阳能光伏发电规模化项目2019年第十批项目投标邀请函

来源:索比光伏网发布时间:2019-08-27 17:54:02
 招标编号:0701-191030080061

合同号:SS-G2019-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人名称)已获得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世界银行)一笔贷款用于北京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建设,并计划将一部分信贷用于北京太阳能光伏发电规模化项目2019年第十批项目(合同号:SS-G2019-10),太阳能光伏发电用户侧并网系统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本合同包装机总容量约为3MWp,工期80天。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收集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完成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工作;完成光伏发电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完成光伏发电系统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质保(包括向业主集控中心和北京市节能环保中心传输数据的数据采集器的安装及调试工作)。以业主的名义向北京市电力公司办理完成并网接入手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技术部分。

2.项目概括:

本次招标的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建筑本体是物流仓库,拟利用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建筑物屋顶主要以彩钢瓦屋顶为主,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屋面承载力计算,并由具备资质单位出具屋面复核验算报告,如需加固需由承包方承担(屋面承载力复核计算报告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若需要对建筑物进行结构加固,建筑物加固工作须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结构加固计算书、结构加固报告、结构加固图纸,并由具备资质单位对加固情况进行检测,确保结构加固满足承载力要求。建筑物加固工作由承包商负责,加固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光伏系统安装固定过程,不允许对屋顶进行打孔、不允许破坏屋顶防水。本项目采用晶体硅280Wp及以上组件,装机容量约3MWp,接入电网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考虑到项目现场情况,优先10KV并网。

注:以上情况为源深公司前期考察得到的结论,供承包人参考,最终以施工图为准。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光伏发电系统的需要进行所有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可利用面积、遮挡情况、各变压器用电负荷、配电系统情况、建筑物结构及屋面荷载情况等,根据调查情况完成施工图设计、结构校核及并网手续办理。

3.受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业主名称)的委托,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上述合同提交密封投标。

4.本次招标将按照“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2011年1月)”规定的国内竞争性招标程序采购,所有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5.投标人(包括联营体)资质业绩要求:

1)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必须具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成员或分包商,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须具有国际(CE标准,及TUV或UL之一)和国内CGC或CQC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

6)在递交投标书前5年内没有不履约的情况,基础为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是指争端和诉讼按照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解决,对投标人无新的上诉。全部未解决的诉讼不超过申请人净值的50%,可以认为对投标人而言诉讼已经解决。

7)递交过去3年(2016年至2018年)的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损益表或申请人国家法律不要求时,业主能接受的其他财务报表,证明目前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长期盈利能力。

8)最少平均年营业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过去3年内的正在进行和已完成的合同的全部经鉴证的支付金额。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主办人必须达到要求的百分之七十(70%);成员达到百分之三十(30%)。

9)流动资金要求: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按财务审计报告中最后一年(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计算。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建工程资金占压。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主办人必须达到要求的百分之七十(70%);成员达到百分之三十(30%)。

10)在近3年内(2016年1月至开标)作为总承包商累计成功地完成了10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且至少有一个单体3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上述业绩应都已完成并网接入手续并成功投入正常运行(证明文件为能反映投标人满足专业经验要求的内容部分及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完工证明或验收报告复印件)。评标委员会有权现场考察上述业绩情况,如有不实,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废标处理。

6.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8月27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标文件。

7.感兴趣的投标人在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人民币2500元人民币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中文招标文件。可用现金、支票或电汇方式进行支付。招标文件将以文本方式提供。如需邮寄,国外邮寄费另交100美元、国内邮寄费另交400元人民币,如超过此邮寄费,按实际邮费计算,但无论如何,不承担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责任。

8.投标书应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迟交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应递交人民币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仪式将于同一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9:30)和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安徽东至县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公示来源: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1 14:18:52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20日公示第一批“超长在途”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对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满12个月仍未建成并网的项目开展清理。本次公示范围为截至2026年9月15日已超期未并网的存量项目,共涉及若干备案项目(明细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项目单位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计划,并确保15日内开工建设;确需延期的,应主动申请接入方案延期。逾期未反馈合理计划或未开工的项目,将由县供电公司终止其并网流程。

美法官裁定:特朗普政府取消70亿美元太阳能项目违法来源:格隆汇 发布时间:2026-09-21 08:47:44

9月19日,美国罗德岛州一名联邦法官裁定,特朗普政府于2023年8月单方面取消“全民太阳能”(Solar for All)资助计划的行为违法。该计划由环保署(EPA)主导,原拟投入70亿美元,旨在支持全美低收入社区安装太阳能设施及开展相关家庭能效改造。在资金已向多地初步分配、项目启动实施后,EPA突然终止计划,引发包括州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社区团体在内的多方联合诉讼。法官认为,环保署未提供充分理由,也未遵循法定程序,其撤销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和正当程序保障。裁决要求环保署重新评估该决定,并可能恢复项目执行。

福建龙岩市: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布局建设光伏和新型储能等项目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14:06:51

本文是中共龙岩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构建具有龙岩特色的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了龙岩市未来十五年(至2035年)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文件以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为遵循,聚焦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构建“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研用结合的成果转化”“两创融合的现代化产业”“全域覆盖的数智赋能”“近悦远来的创新人才”“优质高效的创新生态”六大体系。核心举措包括:培育专精特新企业与高价值专利,攻关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等关键技术;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布局光伏、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项目;深化“沿海研发+老区制造”协作,推广“揭榜挂帅”“人工智能+”等机制;并配套强化人才引育、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保障支撑。(199字)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新批四个算力中心绿电直连项目来源:张家口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20 09:22:01

近日,秦淮数据、张北云联、张北榕泰、中明能源四个算力中心申报的绿电直连项目获省级发改委批复。该项目通过建设专用输电线路,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数据中心之间的电力直供,使企业用电成本每千瓦时降低约0.1元,有效缓解算力产业高耗能、高成本的发展瓶颈。依托张家口作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京津冀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的双重优势,当地可再生能源装机已达45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88.85%;已投运53个算力中心、标准机架107万架,集聚字节跳动、阿里云等龙头企业。目前全市算力企业均具备绿电接入条件,其中中明科技、合盈数据入选全国算电协同示范项目,合盈数据更通过聚合多县区风光资源,探索绿电就近匹配与就地消纳新模式,为全省算电融合提供实践样板。(199字)

华润新能源:1-8月太阳能发电项目售电量同比增加26.99%来源:华润新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3:08

华润新能源于2026年9月17日发布8月及1—8月售电量数据。当月公司总售电量为5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5%,其中风电和光伏分别贡献38.90亿千瓦时和17.99亿千瓦时,同比增幅分别为15.78%和14.13%。1—8月累计售电量达474.56亿千瓦时,整体同比增长6.19%;分电源类型看,风电售电量为355.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9%,增速相对平稳;而太阳能发电表现突出,售电量达118.74亿千瓦时,同比大幅增长26.99%,成为拉动公司整体电量增长的主要动力。数据反映出华润新能源光伏业务持续快速扩张的发展态势。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