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资源枯竭型城市,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后期、晚期或末期阶段,其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的城市。也就是说,资源枯竭型城市是由资源型城市演变而来的。不可否认,作为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资源型城市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对资源的大量开采,使资源逐渐枯竭。在这种情况下,中央财政对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给予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是十分必要的。
资源型城市变为资源枯竭型城市,是因为在开发建设时,这些资源型城市往往只考虑资源的开采,而忽略了城市发展的条件和因素,导致了诸多问题,如随着资源的枯竭,产业效益下降;产业结构单一,资源产业萎缩,替代产业尚未形成;经济总量不足,地方财力薄弱;大量职工收入低于全国城市居民人均水平,等等。国家发改委设立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专项资金,对这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实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以弥补这些城市财力缺口、均衡城市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但靠中央财政补贴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资源枯竭型城市必须寻找新的出路,尽快实现城市转型。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一方面应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高效循环地利用资源,同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培养接续产业,变资源优势为市场优势、产品优势,进而形成有特色的产业链优势,而且要把利润转移到关联行业和其他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化工、食品、纺织、医药等其他支柱产业。另一方面,要实施产业结构优化战略,根据社会经济环境以资源型企业供给结构和非资源型企业供给结构为重点调整产业结构,有选择地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要在巩固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的同时,加快发展新兴的第三产业,大力发展个体经济,实现经济结构的多元化。此外,要实施集约整合战略,政府通过改组改制和改造,整合一批具有超强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参与国际竞争,以外向型经济牵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自然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几十年来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使资源型城市逐渐受到资源枯竭的威胁,资源生产量逐年减少。因此,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要尽快转型,通过转型探索出一条城市的发展新路。最为关键的是,现在的资源型城市一定要吸取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教训,减少资源开采收益下降对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改变对自然资源的过度依赖,摆脱“资源富城兴、资源竭城衰”的困扰,千万不能再重蹈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发展停滞的覆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