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100家“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中,镇江市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镇江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
国家发改委此前组织对申请参加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的用能单位进行了遴选,确定了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据悉,申请参加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的用能单位,必须符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重视节能提高能效,珍视信誉,积极开展节能工作,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社会声誉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成为“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后,承诺单位需要认真履行承诺,加强节能管理,开展节能改造,确保完成承诺。承诺单位也可在实际工作中使用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标识。指导单位对认真履行承诺的用能单位,将优先考虑在节能政策措施中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