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你的你的光伏扶贫项目垫资了吗?

来源:365光伏发布时间:2019-05-07 09:34:32

5月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分七章三十九条。

条例规定了政府投资资金的范围,如何决策,计划以及项目如何实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

根据条例解释,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投资体制政策研究室主任吴亚平对记者表示,此次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主要还是因为政府投融资行为,一直存在法律依据的问题,条例的出台为政府投融资在管理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在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看来,BT乃至FEPC都要“凉凉”。薛涛解释,FEPC其中F是融资EPC是总承包 ,合在一起就是垫资做总承包。

薛涛所指的是,在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第三十四条第五小条提出,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第三十四条规定,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

(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

(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

(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

薛涛判断,未来企业要是直接和政府签FEPC合同,根据条例规定属于违规行为,银行就不会贷款,企业就没资金,但是平台公司还是可以和垫资企业签FEPC,还需要看未来怎么演变。你的光伏扶贫项目垫资了吗?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2号

《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19年4月14日

政 府 投 资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 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 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七条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第二章 政府投资决策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第九条 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以下统称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依法应当附具的其他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手续。

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政府投资有关的规划、产业政策等,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项目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二条 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应当向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三条 对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一)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

(二)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三)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

(四)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 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章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十五条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其负责安排的本行业、本领域的政府投资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等事项。

第十七条 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或者投资概算已经核定;

(二)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的,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第四章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国务院规定应当审批开工报告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或者投资概算核定部门核定;涉及预算调整或者调剂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政府投资项目结余的财政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回国库。

第二十六条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代表性的已建成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所选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应当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对项目审批和实施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明确意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第二十八条 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以及监督检查的信息应当依法公开。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予以批准;

(三)未按照规定核定或者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概算;

(四)为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安排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

(五)履行政府投资管理职责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预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三)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

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开工建设政府投资项目;

(二)弄虚作假骗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或者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

(三)未经批准变更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

(四)擅自增加投资概算;

(五)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建设;

(六)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不按照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十五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规定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查,或者转移、隐匿、篡改、毁弃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政府投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905/07/306675.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每年减碳超2.3万吨!北海造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投用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10:31:44

北海造船“蓝帆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于近日全面建成并全容量并网发电,是继今年5月二区光伏电站投运后的又一重大绿色能源项目。该项目由中船北海造船与中船第七一四研究所联合投资建设,利用厂区约31.86万平方米厂房屋顶,建成直流侧装机容量24.192MWp、交流侧19.705MW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2612.74万度,可节约标准煤321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2.3万吨,显著降低用电成本、提升能源自给率。作为推动船舶制造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该项目标志着北海造船向“零碳船厂”目标迈出坚实一步。

云南马关县251.25MW风光项目竞配排名情况公示来源: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7-24 10:15:49

马关县对辖区内251.25MW新能源项目开展市场化配置评审,包括马白风电场(风电)及仁和、大栗树、都龙三地光伏发电项目。依据已发布的专项配置方案,县发改部门于2026年7月22日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竞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确定排名结果。因部分项目报名企业不足3家,仍按实际评审情况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涵盖两个类别项目的竞配企业排序,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6日17时30分。如有异议,相关方须在公示期内向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人为柏孝东,电话0876-7128104。

内蒙古一项目入选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24 09:23:38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国家级智能光伏典型案例名单,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申报的“弘元新材智能光伏典型案例”成功入选,系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项目。该案例以“N型全产业链+数字智能赋能”为内核,构建覆盖智能生产、数据中枢、场景应用与智慧运维的全链条数字化体系,形成集绿色制造、智慧能源和智能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光伏生态,实现光伏产品制造到能源服务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作为技术先进、模式成熟、成效显著的示范样本,该项目具备全国复制推广价值,代表我国在智能光伏、光储融合及绿色低碳应用领域的前沿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落地,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先进制造深度融合,助力本地光伏产业提质升级。(198字)

硬核落地!中能创太空光伏新技术引福布斯关注,首批产品交付夯实技术商业化根基来源:中能创光电科技 发布时间:2026-07-24 09:11:44

中能创发布全球首款太空用可卷曲硅基太阳布,重量降10倍、卷绕寿命超10000次,卫星太阳翼成本直降90%。已首批出货,入选《SME Business Review》2026年度30大创新品牌,获《福布斯》盛赞为“颠覆性创新”,加速商业航天与天地协同能源革命。

华电山西400MW光伏项目EPC总包招标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7-24 09:03:58

华电(原平)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山西原平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一期400MW光伏项目启动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建设内容涵盖光伏场区、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作,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招标明确关键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主变、GIS)须采用华电集团集采产品,电缆需通过华电商城采购。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至少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EPC业绩,其中至少1项达400MW;财务状况要求连续两年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须非持续亏损),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

内蒙古500MW光伏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被废标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24 08:50:43

内蒙古自治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蒙东片区500MW)EPC总承包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而被废标。根据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严格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未达到法定最低竞标人数要求。依据相关招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该项目工程监理标段不具备继续评审和定标的条件,因此被正式宣布废标。此次废标仅涉及工程监理环节,不直接影响EPC总承包主体工作的推进;后续招标人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监理招标工作,以确保项目全过程监管合规、有序开展。

窗口期收紧!安徽征求竞价细则意见,2027 年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无缘机制电价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7-23 09:54:00

安徽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收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参与机制电价的准入窗口。新规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适用该机制;但自2027年1月1日起投产的一般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被排除在机制电价执行范围之外,不再享受差价平衡政策,须全部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分配保障电量,按“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市场均价)”结算,实现收益托底与超额返还。修订还优化了申报、电量管控、履约惩戒等配套规则。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8月19日,正式实施后将常态化开展年度竞价。地面电站、风电及户用光伏暂不受此限。(199字)

美对埃塞俄比亚光伏电池发起反规避调查来源:贸易救济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8:10

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3日应第一太阳能公司、韩华等八家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全国性反规避调查。调查核心在于审查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规避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行为,具体聚焦两类情形:一是使用中国制造零部件在埃塞俄比亚完成电池及组件组装后直接出口至美国;二是先在埃塞俄比亚用中国零部件组装电池,再将半成品运至越南,利用额外中国投入品完成组件组装并从越南出口至美国。该案对应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号分别为A-570-979(反倾销)和C-570-980(反补贴)。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美国商务部官网获取案件信息并参与程序。

正泰新能助力澳大利亚养老社区光伏项目全面落成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2:38

正泰新能携手DS Energy,为澳大利亚Mercy社区三所养老院建成825.12kW光伏项目,年发电1201.7MWh,减碳366吨。采用ASTRO N系列n型TOPCon高效组件,助力非营利机构降本增效,推动社会福利领域绿色转型,彰显中澳清洁能源合作典范。

山西125MW工商业光伏EPC项目招标!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8:45

本文介绍了山西省运城市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25MW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的相关信息。该项目于7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由农发清洁能源(山西)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计划在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5兆瓦,拟安装约17万块730瓦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消纳模式。总投资额为3.125亿元,建设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公告明确了项目规模、技术方案、投资金额、实施地点及主体等核心要素,标志着该工商业光伏项目进入工程总承包招标阶段。

跨国合作!5GW钙钛矿/晶硅叠层光伏组件制造项目签约!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6-07-23 09:00:43

本文报道了印度Rayzon Solar公司与美国Caelux公司达成五年战略合作,将在印度古吉拉特邦共建5吉瓦钙钛矿/晶硅叠层光伏组件制造基地。合作核心是将Caelux自主研发的“活性发电玻璃”技术——一种后端集成型、玻璃替代式钙钛矿薄膜方案——与Rayzon量产的TOPCon双面组件深度融合,实现28%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兼容现有产线,降低升级成本。项目依托Rayzon已获ALMM认证的两处生产基地,产品将满足印度PLI计划要求,具备参与各级政府招标资质。该合作响应印度“印度制造”及国家光伏制造战略,支撑其2030年500吉瓦非化石能源目标。首批样品已完成中试,预计2028年量产。此举亦标志Caelux全球化技术落地迈出关键一步,继北美合作后,在亚太市场形成双轨布局。(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