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作为村集体经济重要来源、贫困群众增收重要手段,是带贫减贫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对光伏扶贫电站管理,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措并举,积极采取措施搞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确保光伏扶贫政策红利更好惠及贫困户。
整合资金,扎实推进,让光伏照亮群众致富路。太仆寺旗贫困人口多,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旗委、政府抢抓新能源太仆寺旗贫困人口多,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旗委、政府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式光伏电站由旗博瑞公司(政府平台公司)、青岛昌盛日电公司共同出资作为资本金,联合成立了太仆寺旗富盛太阳能公司负责工程建设,政府占比40%,对全盟八个贫困旗县949户贫困户分红;村级光伏电站,充分发挥自治区项目配套资金、京蒙帮扶资金作用,不足部分由财政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很好地避免了“撒胡椒面”式的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和精准度。目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的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24兆瓦,收益惠及全盟8个贫困旗县的949户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残疾户),其中惠及太旗430户;三个联村电站总装机容量15.17兆瓦,收益惠及6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227户贫困村,从2019年开始享受“阳光红利”,持续帮扶20年。
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谋良策。太旗把光伏扶贫作为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来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旗领导带头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多次深入项目村开展专题调研,做到政策明、底数清。旗扶贫办、各苏木乡镇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进村召开座谈会,就收益分配管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争把好事办好。
加强规范制度管理。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太仆寺旗制定了《太仆寺旗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太仆寺旗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完善了相关文件和制度,明确了受益的对象、范围、额度,明确了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护人员和监督检查。规范的制度使光伏电站有人管,有人护,有人修,保证了村级光伏电站25年全生命周期都能够正常运转、稳定收益。
加强电站收益资金管理。为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发挥效益,确保光伏资金使用不违规。太旗对电站收益一季度一分配、一年一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光伏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日常管理运维等费用后,要求各村每年发电收益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积累、公益岗位补助和奖励资助救助扶贫等,并进行资金使用的公示,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使用账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受益。同时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光伏扶贫资金使用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