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改委关于“十二五”以来光伏发电项目梳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福建发改委发布时间:2019-03-06 13:08:31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发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要求,我委根据各地报送的项目情况,梳理核实“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后有关方面的意见,经与各地进一步沟通核实,现将分类梳理情况印发你们(详见附件)。

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已开工项目情况表

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未开工项目情况表

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已开工项目情况表

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项目情况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国能综函新能〔2018〕367号)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日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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