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9-02-14 19:19:09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1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9号),现将全国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评价结果将作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各地有序开发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9年2月1日

(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yinyez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透过前三季度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看“变化”:中国经济澎湃发展新动能来源:央视网 发布时间:2026-10-28 08:50:30

本文基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前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数据,分析当前中国电力市场发展的三大趋势:一是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全国交易电量达58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9%,增速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二是省内市场建设加速,省内交易电量增长22%;三是绿电市场稳步扩大,绿电交易量达2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文章指出,火电与新能源等多元主体全面入市,现货市场陆续正式运行,跨省跨区交易达13037亿千瓦时、增长9.1%,反映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专家认为,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正增强价格信号灵敏性,有利于促进风光资源富集区电力向东部负荷中心流动,支撑新能源高效消纳。(199字)

国家能源局:长三角电力市场1-9月减少风光弃电量超过24亿千瓦时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10-22 14:18:56

本文报道了国家能源局于10月19日在合肥召开的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推进会主要内容。会议总结了2026年以来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阶段性成效:五省市实现按自然日连续开市,安徽、福建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迎峰度夏期间省间互济电力达约4000万千瓦;1—9月通过市场机制减少风电、光伏弃电量超24亿千瓦时;市场活跃度提升,辅助服务费用向用户侧有序疏导,批发与零售价格传导更顺畅。会议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加快省级市场建设,推动发用两侧全面参与报价;深化长三角区域协同,优化互济机制、建设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升级交易平台,并推进西北—华东绿电联合交易;完善跨部门零售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同时强调做好迎峰度冬保供,强化监测预警和民生用能保障。(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国家能源局释放重要信号!应用端合理收益是光伏产业走出低价困局的关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10-09 13:56:33

国家能源局在9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调度会上释放关键政策信号: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切实保障合理收益,是破解当前光伏产业低价困局的核心路径。文章指出,尽管截至2026年8月光伏装机已达12.97亿千瓦、超越煤电成为最大电源,但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反映投资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低电价导致项目经济性承压,影响发电企业投资决策,并沿产业链向上传导,加剧制造端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会议特别强调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机制竞价,避免片面追求“低价”而忽视项目可投资性,要求在市场竞争与收益可持续性之间取得平衡。文章阐明,合理收益并非保护利润,而是维系有效投资、设备采购、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健康循环的前提条件。(199字)

海南东方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来源: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8:46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2.409元/W!北京2.26MW屋顶光伏发电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28 08:43:51

北京顺义IDC园区2.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9月23日公示。该项目分两处建设:一处位于昌金路赵全营段189号院3号楼生产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033.78kW、交流侧800kW;另一处位于2号楼动力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229.995kW、交流侧950kW。两处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545.3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2.409元/瓦(含税)。该报价为项目EPC总承包费用,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等全过程服务。

国家能源局: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9.2%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4:36:24

2026年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5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其中,省内交易电量40264亿千瓦时,增速达21.5%;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536亿千瓦时,增长12.1%。交易结构以中长期为主,达46173亿千瓦时;现货交易为5627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2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为5638亿千瓦时。单看8月数据,当月交易电量7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省内与跨省跨区交易分别增长16.0%和11.4%,绿电交易264亿千瓦时,增长7.7%。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省内交易主导、绿电稳步增长的特征。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0.724元/W!天长市工发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年度光伏组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发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16 08:46:53

天长市工发供应链有限公司于近日发布2026年度光伏组件采购(二次)中标结果公告。该项目计划采购总计约40MWp的光伏组件设备,用于天长市本地项目,实行分批次供货,要求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当批交付。合同服务期为一年,或至累计供货量达40MWp时终止,以先到者为准。安徽天大新能源有限公司成为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2904万元,折合单价0.724元/瓦。该采购旨在保障天长市相关光伏项目建设所需的组件供应,体现了地方国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实施路径。

中石化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N型组件评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4:18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与国际事业公司于9月10日公示了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的评标结果。本次招标面向适用于分布式场景的N型技术光伏组件,旨在为中石化相关绿色能源项目提供稳定、高效的设备供应保障。经评审,五家国内头部光伏企业成功入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入围企业将进入后续框架协议签订及日常采购执行环节,其产品需满足中石化对N型组件在转换效率、可靠性、适配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结果标志着中石化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双碳”目标过程中,加速布局高效光伏技术应用的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