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企业财务快报格式调整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有关要求,结合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国资委对企业财务快报格式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以下调整:一是调整报表封面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形式”等项目;二是报表列示增加“研发费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债券”等科目,同时增加“科技支出”“三新营业收入”统计指标,并相应修改了编制说明;三是修订部分行业主要经营指标表,如发电企业主要经营指标表增加“光伏装机容量”“光伏发电量”等统计指标。
二、关于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要求
近年来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着力夯实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努力提高财务快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推动中央企业提质增效、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快报工作组织,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各级子企业会计核算,按期做好公允价值计量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做好内部交易与往来事项的合并抵销,切实提高全级次财务快报数据质量;加大财务快报审核力度,逐级做好合并数据与分户数据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深入挖掘财务快报数据价值,认真分析各板块、各产业运行发展态势,对效益、成本费用、负债、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变化原因重点分析,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工作。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于每月5日前预报财务快报效益完成情况,每月9日前将上月企业财务快报(全级次)、分行业主要经营指标等月度报表以及财务快报分析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各中央企业从2019年1月份开始,可以按照新的格式编制和报送企业财务快报。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及参数可以在国资委网站“财务监管局”栏目下载。
责任编辑: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