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二期)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投备字【2018】0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定市银坊镇、走马驿镇、杨庄家镇、白石山镇、南屯镇、北石佛乡、金家井乡、留家庄乡。2.2工程规模:21.487 MW电站建设。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并网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 3.4 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为外埠施工企业时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6.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仅需外省投标人提供)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办理。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控股和管理关系声明函、信用中国打印页(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成员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留我公司备案。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仅需外省投标人提供)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28至2018-12-04,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