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河南省重点项目建设网发布《关于选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共分为六大重点领域,必须符合《2019年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目录中产业转型发展类中包含新能源电池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储能和动力电池、智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先进制造业项目,现代基础设施类中包含单机3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重大天然气储备、调峰设施等输配体系等能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详情如下:
关于选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豫政重点办〔2018〕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的规定,现就选报2019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面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突出“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打赢“三大攻坚战”、建设“三区一群”,着眼扩投资、稳增长,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促转型,优生态、保民生,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遴选标准,更加突出项目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前瞻性,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力支撑。
(二)选报原则。
一是突出中心,把握关键。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四张牌”为省重点项目遴选领域、行业的总框架,把重点项目遴选与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结合起来,与基础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与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结合起来,与加快改善生态和保障民生结合起来,把基础设施、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民生社会等项目作为遴选重点。
二是提升质量,体现导向。适度提高标准,压缩省重点项目数量,更好地实现“有限资源保重点”,突出选列纳入国家和省级规划或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突出选列省级层面主导的重大项目、跨区域跨行业重大项目以及对各地区域发展影响特别重大的项目;突出选列各行业龙头型、标志性项目和重大创新引领性项目;突出选列扩大有效投资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的重大项目。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贫困地区项目可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其他重大项目可纳入市级重点项目。
三是严格把关,依法合规。省重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对不符合当前产业、土地、环评等政策和有关规划的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符合《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单纯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一律不予列入。对2018年重点项目中被通报进展迟缓或被年中调出名录的项目不再选列。严控项目用地规模,对用地规模大的项目根据建设内容核实用地数量,对存在圈地或盲目上报用地倾向的,坚决不予列入。
(三)重点领域。
一是产业转型发展领域。主要围绕推进转型发展攻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重点选列省定12个重点产业和现代生物产业、人工智能、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5G示范应用、汽车电子、环保装备、清洁生产等新兴产业的重大项目。
二是创新驱动能力提升领域。主要围绕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选列双创平台、研发平台方面的重大项目,尤其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级创新平台、技术转移中心、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项目。
三是现代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围绕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打造发展新优势,重点选列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内河航运等重大工程,以及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大项目。
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主要围绕提升中原城市群发展质量,重点聚焦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郑开双创走廊、许港和开港产业带、沿黄生态带文化带建设以及城市群交通一体、生态共建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选列一批重大项目;聚焦新型城镇化,重点选列静脉产业园、生态水系、雨污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百城提质工程中的重大示范性项目。
五是生态环保领域。主要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重点选列生态建设、污染防治、河湖治理、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水质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六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主要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点选列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教育医疗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二、项目分类和选报条件
(一)项目分类。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地保障要素和实施分级管理,将2019年重点项目划分为省重点项目和市重点项目。其中,省重点项目按行业分为:先进制造业、传统工业升级、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双创平台、研发平台、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航空、港口航道、电源、电网、油气管道、新能源、信息通信、水利、中心城市建设、百城提质、生态建设、污染防治、循环经济、脱贫攻坚、教育能力提升、医疗能力提升、公务服务能力提升等26类。
每类项目按实施进度分为竣工、续建、拟开工、前期项目4种。竣工项目是指当年计划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在建,当年继续建设但不能全面建成投产(用)的项目;拟开工项目是指当年预计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项目是指当年重点推进手续办理、无法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申请竣工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并确保在2019年底前全面建成投产(用);申请续建项目的,应各项前期手续基本完备,并在2018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申请拟开工项目的,须已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申请前期项目的,须投资方和建设内容已确定。除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项目和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列前期项目。
(二)选报条件。选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节能等政策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符合《2019年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见附件)规定的具体条件;对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应只选列近三年内能够实施的建设内容。
三、选报方式、程序和时限
(一)方式。均通过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选报。
(二)程序
1.申报。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行业主管单位进入申报系统生成拟选报项目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及时交项目业主单位并指导其填报相关信息。已列入2018年的项目可继续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
由项目业主单位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并提交《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手续批准文件照片。暂无业主的项目可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有关单位直接填报。已列入2018年项目的也需要重新申报。
2.初审。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或省行业主管单位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申报系统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提交省重点项目办。同时,要报送《拟列入2019年度河南省重点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可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统一用A3复印纸打印)纸质版,并以便函形式报送省重点项目办(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903室),每单位限报一次。中央和省直有关单位选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有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的,还须提供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同意项目落地或用地的意见证明材料。
3.复审。由省重点项目办组织复审比选,提出初选名单,经反馈申报单位并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建议名单上报省政府审定。
(三)时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行业主管单位申报(含便函及汇总表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各有关方面要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选报工作,充分发挥省重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动员部署和申报培训,在项目报送前要主动与发改、国土、环保、住建等有关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要紧密结合全省或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聚焦主导产业和重点任务,与各类战略规划与平台全面衔接,严格筛选推荐项目,确保遴选项目高质量。
二要准确掌握实情。各级政府和省有关单位要全面准确掌握所荐项目情况,对拟选报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查看,详细听取建设情况汇报,弄清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2019年建设推进计划,准确落实项目开工、竣工具体日期,科学确定项目季度、年度投资目标和工程形象进度目标,确保建设目标执行与实际无较大偏差,年度投资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将作为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竣工项目、续建项目和计划上半年开工项目的年度投资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新开工项目数量原则上应占到选报省重点项目总数的30%以上。
三要提高填报质量。各级政府和省有关单位要加强具体填报经办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填报标准,认真落实填报要求,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模板的示范,准确、精练、完整地填写项目申报表格内容,不得空项、缺项。要对各项目单位填报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纸质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内容准确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项目业主修改完善。凡申报表格填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般不予考虑选列。
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地参照省定遴选指导目录,自行安排遴选实施,定期向省重点项目办通报总体进展情况,并统一纳入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月报表系统,请各地做好相关原始数据的统计、报送,做到客观、准确。
联系人:陆杭 张瀚元
电 话:0371—69691628 69691222
附件:2019年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
2018年10月22日
2019年省重点项目分行业遴选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