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舜大能源发布公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卧龙电气烟台东源变压器有限公司告上人民法院,一同被告的还有扬州艳阳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2015年5月,原告与被告舜大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2015年11月20日,被告舜大公司将上述合同及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告艳阳天公司;2016年3月,原告与艳阳天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截止到目前,二被告欠原告余款合计287.6万元。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引起本诉。
涉及诉讼判决书
现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艳阳天于2018年12月15日前向原告付清所有款项,并且舜大能源对款项中的165.96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舜大能源方面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调解书执行。此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与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舜大能源致力于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拥有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