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文件《关于现行政策下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现行政策下停止一切模式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辽宁省一些已招标的项目也陆续发了撤销招标的公告,在辽宁省做光伏扶贫的朋友们,请您务必注意,别等施工完毕发现光伏扶贫电站不合规,您的施工款也要不回来的!
文件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也就是说辽宁省在8月14日之后的光伏扶贫电站均属于违规建设!









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文件《关于现行政策下光伏扶贫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现行政策下停止一切模式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辽宁省一些已招标的项目也陆续发了撤销招标的公告,在辽宁省做光伏扶贫的朋友们,请您务必注意,别等施工完毕发现光伏扶贫电站不合规,您的施工款也要不回来的!
文件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14日,也就是说辽宁省在8月14日之后的光伏扶贫电站均属于违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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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甘肃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是“陇电入浙”特高压输电工程的重要配套新能源工程,总投资94.38亿元,占地57897亩。项目依托河西走廊丰富的太阳能资源,致力于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与经济优势,并通过跨省特高压通道向浙江输送清洁电力,支撑东西部低碳协同发展。国庆期间,建设者坚守一线,抢抓施工黄金期,实现场地平整、支架及组件安装(进度达96%)、箱变吊装等关键工序高效推进,确保“不停工、不打烊”。项目严控安全与质量,标准化组织施工,计划于今年12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6.09万吨,并完成超7万亩生态修复与沙漠治理,兼具显著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199字)
云南省保山市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竞争性优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遴选582.5MW风光项目业主。项目共分6个标段,含3个光伏标段(总容量240MW)和3个风电标段(总容量342.5MW)。公告明确差异化建设时限:光伏项目要求业主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签协议、1个月内完成备案、备案后2个月内开工(前期审批可豁免最多2个月)、开工后8个月内投产、1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核准并开工,2028年10月31日前投产并网。优选工作由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严格依据云南省相关能源管理文件执行,对投资主体的资金实力、经营状况、信用记录及合规能力提出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及权属转让。(199字)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8月31日公示拟申报纳入河北省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7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06.55万千瓦(即206.55MW)。此举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实行风电、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通知,项目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双盲”评审方式完成投资主体招标程序。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市发改委新能源科反映。附件列出了各项目具体信息,包括项目单位及容量等明细。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辽宁省朝阳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公示了该市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本次竞配共涉及10个项目,包括9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和1个光伏项目(装机容量15万千瓦),合计规模达205万千瓦(即2.05GW)。所有项目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其中光伏项目由鞍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公示期为2026年8月5日至7日,期间相关申报主体或利害关系人可就结果提出书面异议。该工作依据辽宁省关于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旨在规范新能源建设规模分配,推动地方清洁能源发展。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本文介绍了甘肃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的建设进展与生态效益。该项目位于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地带,占地约5.85万亩,总投资91亿元,是我国首个面向沙戈荒地区、集成防沙治沙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的新能源大基地示范工程。作为“陇电入浙”特高压外送通道的配套电源,项目采用“点对网”模式,建成后年发电量约50亿千瓦时,可替代标准煤150.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2.8万吨。目前工程正高效推进,已完成大部分场地平整与基础施工,计划2026年11月底全容量并网。项目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板间种植”立体开发模式,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荒漠生态修复。(199字)
敖汉旗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印发《敖汉旗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辖区内村级及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的收益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光伏帮扶收益属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须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脱贫户与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奖励补助与临时救助、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及集体经济发展等五类方向。文件严格划出“负面清单”,禁止将收益用于行政开支、福利发放、债务偿还、“简单分钱”等非生产性用途,并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收益分配实行“村申报、乡镇审核、旗级审批”三级程序,村级须经“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可持续。(199字)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