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发布一份红头文件,明确给屋顶光伏提供0.15/千瓦时的度电补贴,连补5年的“火力”支持,极大的提高了全国数百万光伏人的信心。
能源新闻网注意到,相比6、7、8月份的“真空期”,9月份是国家和地方光伏政策释放相对密集的一个月份。在此期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两项重磅光伏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多项地方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对光伏业影响几何?又有什么重要意义?
一起来回顾一下。
复盘9月份重磅政策
据“太阳能小编”了解,国家能源局9月份发布了多项与光伏相关的文件、通知、公示等。比如,《国家能源局:无需国家补贴光伏项目各地自行实施》、《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将全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纳入监测体系》、《兰考县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总体方案获批》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征求光伏、风电发电平价上网的意见函》等。
两大官方政策
对此,业界认为对行业影响深远的政策有两则,一是《国家能源局:无需国家补贴光伏项目各地自行实施》,二是《国家能源局发布征求光伏、风电发电平价上网的意见函》。这两条政策在理解上不存在什么难度,一是不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项目,各地方政策可视情况安排建设,能建多少,建多少;二是,光伏、风电平价上网可能提前到来,各方需要做好心理准备。
事实上,关于平价上网这个话题,政府官员、机构专家、企业领袖和各路媒体讨论已有经年,市场上更有龙头企业做出了提前预判。
2018年8月30日,协鑫新能源(00451)在香港举行2018年中期业绩发布会。协鑫新能源管理层在会上预计,国内各个地区将在未来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里,陆续实现平价上网。
地方新政“救火”
看完了国家能源局出台的政策,接下来再看看各地的光伏政策。
总体上说,三部委于6月1日那天光伏正式“断奶”之后,地方政府的扶持政策很及时,为市场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9月初,广东省佛山市发布了《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示地区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之中。
随后,地方性的“救市”新政批量问世。先是,9月17日浙江省发改委等6部门正式出台《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浙江光伏发电通知》),紧接着《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合肥光伏意见》)也于近日发布,进一步巩固和提振了市场信心。
浙江新政始出来
《浙江光伏发电通知》明确对家庭屋顶光伏和工商业屋顶光伏予补贴支持,具体如下:
1、2018年6月1日-12月31日并网的家庭屋顶光伏,对2018年的发电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0.32元/千瓦时补贴;
2、2018年5月31日前备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网的工商业屋顶光伏,按0.1元/千瓦时标准给予2018年发电量补贴。2019年视国家下达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再作安排。
3、省内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2018年继续实行电量省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1元/千瓦时;明确可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助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在未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助之前,由省电力公司继续给予垫付。
4、我省2019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政策,待国家后期相关政策明确后再作研究。
浙江新政三大意义
浙江省出台的这一新政有着如下三方面重大意义:
首先,它在5.31之后,以省的形式,明确支持光伏产业,在全国树立了标杆;
其次,对于无法纳入国家补贴的分布式项目进行“兜底”,保证了广大用户利益,维护了政府的信誉;
第三,鉴于国家政策存在不确定性,浙江新政还有一定的留白,未来的产业政策将视国家政策而定。换句话说,假设国家能源局不下发有国家补贴的分布式指标,不排除浙江省政府继续为市场提供“弹药”的可能。
合肥15条跟进
相比浙江省的补贴政策,合肥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很大,也很全面。而对于该《合肥光伏意见》的解读也不应仅限于每年为分布式提供0.15元/千瓦时补贴,连补5年层面。
“太阳能小编”发现,合肥市发布的这份红头文件共四章15条,其中有12条具有财政激励意味,在统筹安排方面既周到而又细致。
1、国内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销售收入每增加0.1亿元再给予1.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可达到500万元。
2、对新进入工信部《光伏制造业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当年国内光伏产品检测认证费用超过50万元的,按费用总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光伏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按整条生产线、整个车间、整个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的12%、15%和20%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4、光伏企业在享受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再按如下标准予以补助;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2亿元(含)和2亿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超过5%、4%、3%以上的部分,每年分别按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的20%、15%、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
此外,《合肥光伏意见》还着重支持光伏+应用,明确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鼓励建筑光伏一体化、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应用、支持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光伏电站参与碳排放交易、支持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
暗夜见曙光
从上不难发现,合肥光伏新政的支持是全方位的,鼓励企业创新、鼓励企业并购重组、鼓励光伏+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授信……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提振了市场信心,也减轻了光伏企业负担,释放了企业的创新能力,为盘活区域性光伏市场奠定了基础。
众人划桨开大船。在业内人士看来,单靠欧盟对华取消“双反”或几则地方“救市”政策尚不能盘活当下陷入“休克”的光伏产业。在国家打算“放权”给地方政府引导光伏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各地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产业进行管控和疏导。
浙江新政、合肥新政双重利好叠加,让光伏人在黎明到来之前,漫夜的黑暗之中,终见一线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