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作为基础产业,其行业变迁必然伴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其改革成败也会影响到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成果。纵观欧美电力市场化改革,无不是在经济增长放缓、电力工业发展成熟的历史背景下启动的,无不是在依托市场化手段优化配置资源的思潮支持下出现的。
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上,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电力行业更要坚定不移地以市场化改革促发展,推动电力行业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改革红利来自何方?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自1985年“多家办电”开始,先后经历过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等重大变革,直至2015年新一轮电改提出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及规范自备电厂等六个核心目标。目前来看,改革卓有成效的环节是输配电价核定、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这些改革切实起到了提升服务用户水平、促进市场主体意识觉醒、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作用。
虽然新一轮电改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新形势下也浮现出一些新问题:交易中心“人财物”三权不独立,相应监管机制缺失;市场管理委员会形同虚设,表决机制虚无缥缈,甚至出现“部分成员会前定规则、部分成员会中听宣贯、部分成员会后等通知”的现象;电力市场中发电企业因行业不景气,而达成垄断协议的不轨行为频现,售电公司“人情电、关系电”承载利益输送,改革初期“千金买马骨”吸引来的人才和资金逐渐流失。这些问题大都源于市场化机制构建和监管机制改革的相对滞后。
站在改革的关键历史节点,要明确电力市场化改革路在何方,首先要明确一个根本性问题:改革红利来自何方?
本轮电改开启以来,“改革红利”主要来自于三部分:一是发电企业以市场化交易的形式降低上网电价;二是电网企业通过清理不规范收费和降低计提折旧比例降低输配电价;三是政府取消部分政府基金及附加。依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数据,2017年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1000亿元,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那么这种“改革红利”可持续吗?以发电企业为例,红利的另一面是2017年火电企业亏损面不断扩大,五大发电集团的上市公司集体出现利润巨幅下降和单季度亏损,与之对应的是同期大型电力集团密集的“债转股”项目和甩卖资产潮。若非国资背景支撑,很多发电集团可能已经像美国加州电力危机中的太平洋煤气电力公司一样,因快速攀升的燃料成本和管制的销售电价而破产。即使进一步扩大市场化电量比例,释放红利的多少仍取决于电力企业对亏损的承受能力或是中央财政对其的“输血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可见这种“改革红利”不过是一种另类的转移支付,最终还是要全社会来买单。
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是基石
因此改革经历了初期释放红利“聚人心、动起来”的阶段后,重心应尽快转移到“虑长远、建机制”上。而真正可持续的改革红利也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之上,来自于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来自于行业冗余低效的出清,来自于能效水平的提升,来自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