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山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项目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能源【2018】13号,龙发改招【2018】11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龙山华强特色产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苗儿滩镇苗市社区等6个光伏扶贫项目
2.2 建设地点:龙山县
2.3 规 模:项目原为湖南省财政厅PPP库项目,并已开工建设,由于国家光伏扶贫政策变化(国能发新能〔2018〕29号、(湘发改能源〔2018〕335号),现项目资金来源调整为财政自筹等政府资金。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建设联村光伏扶贫电站6个,总装机容量为13200KWp,其中苗儿滩苗市社区装机容量为6000KWp、里耶镇裴家堡村装机容量为1740KWp、跃进村装机容量为2220KWp、民安街道宝塔社区(县工业园)装机容量为1500KWp、石羔街道双龙村装机容量为1200KWp、水田坝镇水田坝社区装机容量为540KWp,项目涵盖全县220个贫困村。每村装机容量为60KWp。项目总投资9240万元(最终以财评审计为准),(原spv公司已完成工程量暂估价5500万元(最终以财评审计为准),潜在投标人需认可spv已完成工作量及金额。);
2.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对龙山县苗儿滩镇苗市社区等6个光伏扶贫项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时潜在投标人需支付原spv公司已发生的金额。具体细则合同另行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时00分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2、保证金交纳数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
5.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1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4日17时00分在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