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入围单位招标项目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入围单位招标。
2. 项目概况:浙江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3月设立,主要从事新能源业务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根据公司规划2018-2020年将投资建设约50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3. 建设地点:本次计划在浙江省内的84个服务区、200个收费所、若干隧道及互通、停车场车棚(车棚占比约35%-45%)以及其他厂房楼宇等基础设施上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4. 装机容量:本次招标为年度入围招标(合作期限自本次入围定标之日起1个日历年度),其中首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装机容量约40MWp,剩余合作期限内装机容量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确定(初步估计约100MWp),具体每个点的安装位置、安装容量均以招标人实施计划及当地电力部门批准的装机容量为准。
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18-2019年度浙江省内84个服务区、200个收费所、若干隧道及互通、停车场车棚以及其他厂房楼宇等基础设施新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工程(除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车棚钢结构的加工及采购外)的EPC总承包工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甲供设备材料的安装)、并网调试运行及相关售后维护服务等内容。
6. 计划工期:拟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全部施工。
7. 入围数量:四家。
8. 以上工程量描述不作为招标人承诺依据,具体以相关部门实际批复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无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许可四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EPC总承包经验和光伏电站施工经验(以业绩为证明)。
3.2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程师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截止到开标当月前一月的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项目。自2015年 8月 1 日至今负责过5个1MWp(含)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否则不予认可)。
3.3招标人只接受设计或施工一个分包商且分包商须满足以下要求:设计分包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分包商必须满足3.1条要求。设计和施工分包商自2015年8月 1 日至今承接过10个及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业绩;
3.4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9月5日至 2018 年 9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资料(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开票资料、汇款凭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
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