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宁武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重新)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宁武县扶贫光伏电站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27个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18.11MW,包括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材料、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外围基础设施建设(含土地平整、围栏等)、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并网发电、并网发电验收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第一标段: 宁武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重新)E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光伏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具有设备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3.3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应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投标人近五年不少于一个10MW光伏电站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光伏发电工程的经历,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光伏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职务,其他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黑名单中;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08-15 17:00 至 2018-08-21 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涛 电话: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