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处长熊敏峰:“先说一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情况。”
一是开发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光伏装机特别是发电量在屡创新高的同时,总体弃光率、弃光电量实现双降;
二是发电结构布局不断优化,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带动下,光伏发电布局和结构由西北部的集中式逐步向中东南部的分布式发展,特别是适应资源特点、分散开发、就地利用的分布式发电等不断发展壮大;
三是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作为反应光伏技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光伏组件每年以0.3至0.5个百分点的速度持续提高,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应用领跑基地的单晶和多晶组件转换效率平均值分别达到18.9%和18%。技术领跑基地的转换效率比应用型领跑基地高出了1.7个百分点,反映了光伏行业技术进步的明显趋势;
四是市场竞争力持续增强。光伏电价下降,竞争力不断提升的同时,显著减少了补缺依赖,促进了平价上网。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坚定不移支持光伏发展,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将光伏发展重心从扩大规模转到提质增效上来。从重规模扩张到重发展质量,优化规模管理,保持合理发展节奏,充分发挥太阳能、随处可取特点,不断优化开发布局和发电结构,大力支持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以及分布式光伏发展。坚持多措并行,扩大销量,切实解决弃光限电问题,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推动光伏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坚持质量第一,以优良的产品质量、建设质量、服务质量,推动光伏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是加强平价上网。贯彻落实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要求,适应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培育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加速平价上网,总结应用领跑基地建设经验和各地实践探索,组织开展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示范要求,适时启动一批试点项目建设;
三是推进市场化,加快完善光伏发电市场机制,加大市场配置资源力度,明确政府配置资源的市场规则,积极探索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不断完善商业模式和应用模式。通过市场化改革创新,为分布式光伏发展创造更有力的条件。调整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机制,建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发展要求的规模管理新机制和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
四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地方做好《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落实,使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真正让光伏企业轻装前行,为光伏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快光伏行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