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出台政策 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有序推进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

来源:新能源投融资圈发布时间:2018-07-19 09:33:52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总结已有工作基础上,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点措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在售电方面,将履行相关程序的售电企业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通知》进一步提出,结合实际统筹发用电侧放开节奏,明确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交易,支持清洁能源开展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注册制,进入市场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售电公司等均要完成注册程序,成为合格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各类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同时明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联动或随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交易合同纠纷协调仲裁机制,保障电力市场健康运行。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发用电计划放开,选择4个行业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是重要举措,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是重要目标,为此《通知》专门配套制定了《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

《实施方案》指出,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电用计划具有较好的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有利于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格局,进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同时要求坚持“应放尽放”、规范有序、完善机制、保障安全、清洁发展的原则推进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全面放开4个行业发用电计划,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具备条件的,同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电价,由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供电方式和价格机制,逐步放开参与跨省跨区交易限制,支持用户与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要求做好放用电计划放开和推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机制的有效衔接,用户和发电企业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先放开发用电计划,用户价格暂按当地目录电价标准确定。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用户和发电企业签订合同时自主协商,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基准电价”和“浮动机制”的协商原则,继续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落实惩罚性电价。要求规范4个行业用户交易行为,推进签订中长期合同,确保安全稳定供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同执行。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7/19/290664.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8月月内绿电风、光加权均价0.403~0.425元/度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12 09:22:36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于8月10日公示2026年8月省内绿色电力月内交易结果。本次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共有189家经营主体参与,包括136家新能源发电企业、14家发电类虚拟电厂、1家一类用户和38家售电公司。申报总电量约1.34亿千瓦时,其中风电0.19亿千瓦时、光伏(含虚拟电厂聚合的分布式电源)0.48亿千瓦时、一类用户0.13亿千瓦时、售电公司0.54亿千瓦时;因同一主体双向申报,0.00014亿千瓦时光伏申报被认定为无效。最终成交电量0.67亿千瓦时,加权均价为409.42元/兆瓦时(即0.409元/度),其中绿色电力环境权益均价为19.84元/兆瓦时。风电与光伏成交均价分别为0.425元/度和0.403元/度,环境权益价格亦分列呈现。

中国工程院院士 刘吉臻:推进电源结构优化调整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05 09:18:26

本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撰写,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核心要求,系统阐述了我国电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方向与实施路径。文章指出,“十五五”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期,须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多能并举、协同转型。核心任务包括:加快构建以非化石能源为主体的电力供给格局,推动其在装机与发电量上均成为“双主体”;分类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多场景开发与消纳,强化跨区外送与就地利用协同;科学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光热、生物质等多元清洁能源;同步推进煤电结构优化与节能降碳改造,兼顾兜底保障与深度减排,并探索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零碳燃料掺烧及CCUS等前沿技术路径,全面支撑绿色低碳电力供给体系加快形成。(199字)

光储协同 宇澳同行 | 晶澳科技携手安宇集团共探山东光储融合发展新机遇来源:晶澳分布式 发布时间:2026-07-30 10:10:41

7月27日,晶澳科技与安宇集团在聊城举办光储协同渠道共享会,近百位山东及周边渠道商共议新能源政策、电力市场改革与光储融合新机遇。会议深度解读山东光储发展路径,展示晶澳光储一体化解决方案,聚焦削峰填谷、绿电交易、虚拟电厂等多元价值,推动行业从“规模增长”迈向“价值增长”。

CPIA:光伏参与电力市场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发布时间:2026-07-30 10:04:37

本文聚焦2025年我国光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演进与实践路径。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家层面推动电力市场建设的关键政策,包括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速构建、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目标、虚拟电厂顶层设计及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化;重点解读《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136号文),阐明光伏从保障性收购转向市场化定价的制度框架,明确存量与增量项目的分类结算机制。同时,分析绿电绿证体系完善进展及跨省绿电交易突破,并结合山东等地实践,指出光伏需以“机制电量”为收益锚点,通过功率预测提升、配储优化等方式应对时间价值与空间价值变化,实现全维度市场参与。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上海发改委: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来源:上海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50:54

上海市发改委近日印发《上海市绿电直连有序发展工作方案》,是国内首个同步规范单用户与多用户两类绿电直连模式的省级政策。方案紧扣国家绿电直连部署,立足上海工业、产业园区、算力中心及氢能产业实际,划定多元化适用场景,并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种运营路径。目标到2030年实现绿电直连装机规模达50万千瓦。方案创新建立园区多用户联合直连机制,统一源荷配比、220千伏接入标准及小时级绿电溯源要求;实施区级初审、市级评审入库、限期开工、指标考核与逾期清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细化内部分摊、聚合参与现货市场、差异化缴费及产权运维等操作规则。通过专线直供,提升本地风光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制造、零碳园区和算力企业降低碳排放、增强绿色国际竞争力。(199字)

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11:41:21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依托省内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优势,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并结合本地算力产业特点制定差异化规则。细则明确三类适用主体:新增用电负荷、自备电厂改造项目、应对国际碳壁垒的出口企业,并针对“三州一市”与省内其他地区分别设定余电上网限额。技术层面规定直连线路不超过60公里、电压等级不超220千伏;管理上覆盖方案编制、多级评审、开工时限及负荷退出等全流程闭环机制;配套建立独立计量、整体入市和区域差异化电价交易制度,在保障电力供应与电网安全前提下,为算力、制造及外贸企业提供新能源专线直供新路径。(199字)

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湖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5:15

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结合本省新能源资源与产业实际,系统构建绿电直连发展机制。方案将项目划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明确适用于新增负荷、自备电厂企业、出口及算力企业、消纳受限新能源项目四大场景。文件覆盖项目申报审批、投资建设、电网接入、调度运营、市场交易、费用缴纳、年度评估及退出等全链条管理规则,细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量化标准,并创新实施输配电费差异化缴纳方式。同时设定三年稳定运营期约束,通过规范化专线直供模式,提升风电、光伏和生物质电力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制造业、数据中心和外贸企业降低绿色用能成本、实现降碳目标。(199字)

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两部门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51:37

湖北省发改委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的通知》,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文件明确四类适宜开展新能源专线直供的项目场景,对电源与负荷的地理布局、投资主体权责划分、源荷电量配比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审批机制实行分级管理,由市州初审、省级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同时,构建覆盖项目立项、建设实施、并网运行到退出转型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举措聚焦破解省内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精准对接制造业及出口企业对绿色电力的刚性需求,推动能源供给与产业用能低碳化协同发展。(198字)

黑龙江发改委:黑龙江省有序推动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黑龙江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48:10

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有序推动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依托省内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等资源优势及工业结构特点,系统推进绿电就地消纳。方案明确区分并网型与离网型两类项目,划定六大适用场景,并对项目布局、投资方式、电源与负荷配比、申报审批、市场交易及退出机制等全流程作出细化规范。通过建立标准化专线直供模式,重点保障高载能企业、绿色制造企业、算力中心及出口型企业获得稳定、可靠的绿色电力供应,从而支撑产业低碳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198字)

国家发改委: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9:25

绿电交易